各行政村、站办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洮南市向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3日
洮南市向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洮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做好向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思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危房(楼)不住人,住人非危房(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范围
排查向阳街道全区域内村民自行建设的房屋,聚焦小卖店、饭店,各企业以及学校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用作经营或出租的、人员密集的自建房。同时,对各行政村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一是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二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房屋;三是教育机构、商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体育场所、娱乐场所、医疗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六是建设年代较早(特别是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房屋;七是向阳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八是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时间安排
开展“百日攻坚+全面整治+常态化监管”,在时限范围内查清扫净各类隐患,确保整改整治到位。
第一阶段:百日攻坚行动阶段(2022年5月13日至7月31日)。利用近一百天的时间,完成自建房隐患排查,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将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既有房屋整治完毕,消除存量危房。
第三阶段:常态化监管排查阶段(2023年以后)。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房屋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全年开展定期、不定期排查整治。特别是汛期前或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时,及时组织房屋安全巡检,加强房屋安全应急预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到位一起,全力遏制增量危房。
四、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重点排查管辖范围内自建房的主体结构、房屋框架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生活区、生产区房屋是否存在主体结构损坏,墙体是否存在裂隙、倾斜、坍塌现象,房顶是否存在塌陷现象,室内地面是否存在塌陷现象等。同时,按照时间安排对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街道乡建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调度、指导和数据汇总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人员聚集场所和燃气存储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街道各行政村和各站办所协同街道乡建办负责对村民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整治方式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治计划,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和分类处置。
(一)建立台账。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台账,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建立“一户一档”,实行“一户一策”,区分等级,分类整治,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二)管控整治。对台账内的房屋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管控措施,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房屋,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封存或依法拆除。对于可能存在回流居住风险的,建立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定期巡视巡检制度。
(三)工程整治。落实房屋产权人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通过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影响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治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可采取加固修缮、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四)妥善安置。对危房中迁出的村民可采取投亲靠友、安置闲置公房、民宿、幸福大院等暂时安置措施,解决其住房问题。同时充分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解决居民住房安置问题。
六、长效管理
向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436-6165315),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房屋定期巡检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村书记和街道各站办所长等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乡建办,负责统筹、调度、指导和数据汇总工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落实每日调度进展、每周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排查整治。
附件:向阳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