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816H/2024-00677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标      题: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住建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5816H/2024-00677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标  题: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住建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洮住建发[2024]9号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供热企业、燃气企业、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
  1月19日,河南南阳市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1月22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18户房屋被掩埋、47 人失联。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近期,省外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和灾害事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春节临近,叠加寒潮天气影响,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易发多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紧盯风险隐患,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防范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迅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全省住建行业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部署工作要求。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住建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建安委〔2024〕3号)和《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洮安委办字〔2024〕5号)及《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急通知》(洮安委办字〔2024〕5号)要求,结合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住建行业安全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超前研判风险,科学精准施策,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采取“干部+专家”检查模式开展突击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紧盯不放,闭环管理,切实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确保全市住建领域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住建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科、建管科、建筑消防科、村镇科、供热燃气办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一)切实做好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一要紧盯城镇危旧房屋,对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主体结构破损、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老旧危房屋建筑以及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要进行重点排查。二要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查缺补漏,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三要持续抓好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尽快除险加固、限制用途;对疑似存在风险隐患的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要组织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做到应鉴必鉴。
  (二)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一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制定冬季施工方案,落实冬季施工防范措施,大风、暴雪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等是否存在坍塌风险以及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是否松动变形进行重点检查,避免大风、暴雪造成倾倒、坍塌。二要严格“危大工程”管控,强化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暴雪过后,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增加日常检查和保养频次,确保制动装置和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防止机械事故。三要严防高处坠落发生,登高作业人员需穿着防滑鞋、佩戴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装备,遇到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雪,严禁暴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四要严防施工现场火灾,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风险,紧盯可燃易燃材料管理风险,紧盯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风险,紧盯留守人员失察漏管风险,严防违规使用电暖气、“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及明火取暖、严防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防烟花爆竹引燃工地可燃易燃材料、严防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坚决防范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五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市政管网施工等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程序,对有毒气体报警器和通风等安全设施重点检查,严防中毒窒息。应急处置中,在没有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严禁盲目施救。
  (三)切实做好燃气、供热安全管理。一要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燃气企业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风险隐患,发现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依法责令关停,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对送气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送气服务人员未取得送气工上岗证的,要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对瓶装液化气企业违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的,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对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书面告知并指导用户及时整改的,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继续供气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开展燃气宣传,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卡”,使燃气用户做到“人人会用气,用气会应急”。二要全力做好供热安全运行保障。要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对辖区内供暖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清单式管理,严控增量,实现“动态清零”。紧盯企业煤炭采购、投诉办理、设备检修、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立足极端气象条件和突发事故,提前做好预判,确保供热安全。重点关注投诉回访和重复访,坚持动态清零。
  四、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各企业要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场站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市住建局将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监督计划和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盲干、蛮干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立行立改、及时销号;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宿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方面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有效科学处置。

 

  附件: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做好当前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