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2019年1月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按照国家、省下发的相关技术要求,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 “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三调”工作。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历时3年,经过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完成了全市27.6464万个图斑的调查任务,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48421.16 公顷(522.63万亩)。其中,水田51264.52公顷(76.9万亩),占14.71%;水浇地327.46公顷(0.49万亩),占0.10%;旱地296829.18公顷(445.24万亩),占85.19%。其中,二龙乡、安定镇、大通乡、洮南训练场、福顺镇和黑水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3.4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9209.91公顷(448.8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5.8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3321.00公顷(64.98万亩),占12.4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833.00公顷(8.75万亩),占1.6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25公顷(0.09万亩),占0.02%;我市没有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二)种植园用地1004.37公顷(1.51万亩)。其中,果园990.72公顷(1.49万亩),占98.64%;其他园地13.65公顷(0.02万亩),占1.36%。园地主要分布在永茂乡、安定镇、洮南训练场和蛟流河乡,占全市园地的61.82%。
(三)林地56273.21公顷(84.4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9882.19公顷(59.83万亩),占70.87%;灌木林地8937.40公顷(13.41万亩),占15.88%;其他林地7453.62公顷(11.18万亩),占13.25%。其中,安定镇、永茂乡、车力乡和二龙乡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45.52%。
(四)草地 54015.61公顷(81.0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488.76公顷(12.73万亩),占15.71%;人工牧草地1954.11公顷(2.93万亩),占3.62%;其他草地43572.74公顷(65.36万亩),占80.67%。草地主要分布在二龙乡、向阳街道、安定镇、大通乡、洮南训练场和蛟流河乡,占全市草地的76.26%。
(五)湿地2106.38公顷(3.1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范围内分布有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3个二级类。其中,沼泽草地494.38公顷(0.74万亩),占23.47%;内陆滩涂1451.53公顷(2.18万亩),占68.91%;沼泽地160.47公顷(0.24万亩),占7.62%。湿地主要分布在安定镇、洮南训练场、车力乡、二龙乡和瓦房镇,占全市湿地的52.7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776.00公顷(31.1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991.32公顷(2.99万亩),占9.59%;建制镇用地1036.81公顷(1.56万亩),占4.99%;村庄用地16305.58公顷(24.46万亩),占78.48%;采矿用地732.87公顷(1.10万亩),占3.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09.42公顷(1.06万亩),占3.41%。
(七)交通运输用地10426.42公顷(15.6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42.12公顷(0.36万亩),占2.32%;公路用地2084.11公顷(3.13万亩),占19.99%;农村道路8100.19公顷(12.14万亩),占77.6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257.60公顷(18.3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69.51公顷(4.45万亩),占24.22%;水库水面4434.67公顷(6.65万亩),占36.18%;坑塘水面 2158.25公顷(3.23万亩),占17.61%;沟渠1722.22顷(2.58万亩),占14.05%;水工建筑用地972.95公顷(1.46万亩),占7.94%。其中,车力乡、安定镇、二龙乡、福顺镇和洮南训练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面积的61.28%。
我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洮南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市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等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守牢耕地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洮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洮南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