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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组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五)监测收集。要安排人员和力量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网宣、门户网(信息公开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以及政府应急(值班)、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六)分析研判。要健全舆情研判标准、依据、口径,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

(七)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

(八)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三、强化工作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十)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统筹指导,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统一政务微博群管理。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