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
为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国市监食检发〔2025〕11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监质检字〔2025〕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现制定洮南市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一、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监质检字〔2025〕9号)要求,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要达到1批次/千人,普通食品抽检数量要达到1.5批次/千人。根据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2025年我市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为308批次,普通食品抽检数量为461批次,共计769批次。普通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1.8%,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2.75%。
1.抽检对象。以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抽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并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我市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和“四小”食品进行抽检,重点对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开展抽检。按照总局要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应在必检项目的基础上,还应完成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要按照月、季、半年完成全年任务占比。根据我市“四小”和餐饮单位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
3.抽检区域。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进行抽检,同时,做好城区内相关类别抽检。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至12月。
二、工作规范
(一)明确任务分工。
按照“食品抽检任务清单”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工。我市主要对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除农贸市场外),餐饮食品(除学校食堂及集体配餐公司外),以及“四小”食品进行抽检,重点对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等开展抽检。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厅任务已覆盖的我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原则上不再组织抽检。
(二)明确抽检重点。
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抽检,持续开展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抽检,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例;实施“指南针”行动,对舆情反映的食品问题实施“随时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
(三)明确管检结合。
食用农产品抽检要严格落实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现场监督检查和溯源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在计划抽检的基础上,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灵活的专项抽检。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系统梳理辖区内风险隐患,按照时间、区域、产业等科学确定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加强协同联动,对发现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避免重复抽检,均衡推进全年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限定抽样条件,同一级别、同一任务类型每季度抽取同一生产企业产品不超过3批次、同一经营企业不超过10批次;积极采取“由小到大”“倒抽模式”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抽检覆盖率和风险发现能力。
要周密部署,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的抽检比例,均衡推进各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要继续推进和规范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要提升抽检靶向性,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吉林人参、鹿、食用菌等特色资源食品抽检,开展校园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专项抽检,结合居民饮食习惯、食品消费季节特点,组织开展节假日、节令食品等抽检。
(二)稳妥公布抽检信息,严格核查处置不合格及问题食品。
要加强机制建设,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于大米、香米等稻米类谷物加工品检出镉超标,砖茶检出氟超标等敏感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公布。对检出外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重要敏感信息,要认真仔细审核,逐级报送,经省厅同意后方可公布。针对两超一非等重点问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推动相关涉事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断提升核查处置威慑力。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开展“你点我检”回应群众关切。
以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一老一小”食品为重点,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微生物污染、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加大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抽检力度,增加抽检任务量,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开展。组织开展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现场抽检科普活动。依托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意见征集系统,在开展抽检工作的同时征求群众意见,保证消费者365天、24小时随时可以点选关注和希望抽检的食品。
(四)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科普宣传。
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人大、政协、各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参与抽检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风险解析,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五)提升抽检工作质量,规范抽检数据管理。
相关科室要持续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各所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及时规范报送抽检数据。不合格数据已在国抽检信息系统完全提交,且各所已将该检验报告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其他已提交的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应经相关科室审核同意;涉及不合格的,相关科室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各市监所。
省厅将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率、抽检信息公布率、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和数据抽查情况等内容,纳入各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和市(州)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各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指派专人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经过市局食品科审核后方可提交上报。
附件1:2025年洮南市普通食品抽检计划表
附件2:2025年洮南市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