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根据洮南市各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有限,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洮南市新公安局大楼政府办公室625室;邮编:137100;电话:0436-6361229;传真:0436-6222618)。
一、概述:
2017年,洮南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五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成效。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函[2017]31号)要求,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洮政办函[2017]23号),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对重点领域部门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为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监督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和制度保障。
(三)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便民服务职能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渠道的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府及其部门的机构职能、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规划、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工作措施,尤其是重点发布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和社会热点问题,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开了各职能部门办理事项的受理程序、受理时限和监督渠道,为市民办理具体业务提供便利。三是将信息公开延伸至社区村屯。洮南市实施在各乡镇醒目位置设立信息指南标牌,指引村民信息公开的查询。大部分乡镇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将各站办所业务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公开查询和办理村务各项业务。今年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各类查询2000人次。同时能够充分运用市长公开电话、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报纸和网民互动等方式发布市民关心和关注的重要信息。
(四)加强政民互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加大政民互动功能,加大政策措施解读及舆情回应力度,市领导举办网上在线交流22次,意见征集1条,全部予以答复。办理反馈10条,提议案办理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7年,洮南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5000条。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3000条;乡(镇)公开政府信息2000条。
(二)公开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65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61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4171条;其他类信息374条。
(三)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5000条。
2.公开渠道方面,统计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40条,其他方式(145个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数1310条。
3、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报刊、栏版等各种方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洮南市各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答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我市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等内容公开,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要点》)和《吉林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夯实牵头部门责任,落实重要部门公开任务,加大措施力度,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要点》和《通知》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化抓好我市重点领域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按照《要点》和《通知》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五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利用政府网站,新闻等渠道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给予解读,通过在线交流、新闻媒体做好热点回应工作,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六是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七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学习纳入全市公务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及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