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4-03015
分  类: 林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4-03015 分  类: 林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4〕1号
市直各相关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发展,保证现有资源总量不减有增,特制定我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联动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目前林草湿及未利用地管护工作中,存在的违法处置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系统完整、权责明确、科学高效的保护体系,切实巩固省级生态县(市)创建成果,加快谱写美丽洮南新篇章。
  二、工作内容
  加强全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特别是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保护力度。
  三、职责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利用卫片图斑,每季度对全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进行核查,春耕、秋栽等重要时段不定期加密核查频次。将核查出疑似变化的林草湿图斑移交市林草局。对疑似变化的未利用地图斑进一步核查,对核查中涉嫌违法的图斑线索移交事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同时,负责对涉嫌较大以上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处罚,触犯刑罚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市林草局:负责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疑似变化林草湿图斑进一步核查,对核查中涉嫌违法的图斑线索移交到事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同时,对涉嫌较大以上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处罚,触犯刑罚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调度2017年以来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四)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群众反映或各事涉部门移交的涉嫌职务违纪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五)市法院:负责与铁路法院做好沟通,确定证据采信标准。
  (六)市检察院:负责对涉嫌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负责对法院涉及林草湿及未利用地等自然资源领域诉讼案件监督,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林草湿及未利用地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七)市公安局:负责对各乡镇、林草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单位移交的涉嫌刑事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严处。
  (八)各乡镇、相关街道:要切实扛起林(草)长制、田长制属地责任,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人专管。做好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林草湿及未利用地的巡查管护及群众上访问题的化解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依法履职的一线执法队伍。对上级部门移交的图斑线索,要及时到现地核实,有理有据真实反映问题。对涉嫌一般及以下违法程度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处罚;对涉嫌较大以上的行政违法案件移交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或市林草局稽查大队;触犯刑罚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视情节上报市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各乡镇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范文昌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各事涉部门(单位)按照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二)依法严肃处理。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狠抓典型顶格处罚。市纪委监委要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相关街道负责人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警示约谈,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在全社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三)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由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例会,汇总阶段性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附件: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流程
洮南市林草湿及未利用地保护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