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2244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2244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洮政发〔2023〕9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号)、《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积极行使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二、实施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返贫致贫。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乡村旅游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60%。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在严格遵守整合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整合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四)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市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四、资金安排
  2023年,我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544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4416万元,白城市补助资金20.5万元,市本级投入资金1010万元。整合使用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白城市级补助资金、本级投入资金、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地方水库扶持基金等。
  五、建设任务
  2023年,我市使用整合资金安排项目19个。其中:农村生产发展项目8个,使用整合资金3267.9万元,占比6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使用整合资金2118.6万元,占比39%;其他项目2个,使用整合资金60万元,占比1%。具体包括: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8个。其中:150万元用于安定镇万宝山村绿色香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300万元用于安定镇新兴村有机肥生产项目、100万元用于黑水镇旭日村千亩红薯种植基地项目、262.5万元用于黑水镇旭日村肉牛养殖项目、130万元用于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1162.4万元用于2023年庭院经济项目、963万元用于洮南东北牧业品种母牛放养项目、200万元用于洮南市绿莹牧业有限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其中:206.18万元用于农村厕所改造、321.37万元用于安定镇万宝山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18.7万元用于安定镇万宝山村排水项目、614.72万元用于安定镇新兴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235.91万元用于黑水镇新生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74.81万元用于黑水镇新生村排水项目、28万元用于黑水镇旭日村排水项目、110万元用于黑水镇旭日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508.91万元用于2023年洮南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三)其他项目2个。其中30万元用于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30万元用于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
  六、资金项目监管
  (一)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推行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整合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严格绩效管理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对使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理合规性负责。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资金运行并对项目绩效进行指导。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大力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整合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特别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乡村振兴部门要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动统筹整合使用的工作合力。
  (二)分工协作。财政部门做好整合资金测算及按时段拨付资金;乡村振兴部门做好项目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前期手续、施工建设等相关工作。
  附件: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计划表
洮南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