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4954
分  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4954 分  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
  按照《白城市“一城三区”集中攻坚方案》要求,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 <白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21〕9号)精神,为顺利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 “两山”基地为统领,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通过构筑绿水青山、推动“两山”转化、建立长效机制等三大目标20项指标,推动洮南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生态牌、走绿色路,突出生态环境、生态扶贫、生态经济、生态城市“四个重点”,构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二)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宏观引导推动作用,不断完成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制度机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三)共建共享,和谐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增强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努力打造天蓝、水清、草绿的美丽洮南。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两山”基地创建,全市生态文明理念显著提升,“两山”转化的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实现构筑绿水青山、保值增值自然资本,发展生态经济、绿色富民惠民、推动“两山”转化,创新体制机制,长效保障“两山”转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共赢,力争到2023年,达到“两山”基地创建标准,并申请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2022年启动创建工作。成立“两山”基地创建工作推进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动员部署会议。逐项对照“两山”基地创建要求,启动创建工作,编制《“两山”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并颁布实施。
  (二)2022年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两山”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内容中的各项具体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以赴落实创建任务,力争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三)2023年巩固成果准备考核。各相关部门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和完善相关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生态环境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各项准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洮南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1.宣传发动部署。2022年8月底前,召开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形成合力。
  2.对照指标自查。各相关部门对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逐项对照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查报告》,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洮南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制定实施方案。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创建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洮南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前颁布实施,并报送白城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2年8月—2023年4月)
  1.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分工包保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坚决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落实创建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中“两山指数”评估指标体系,紧盯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民生福祉、生态经济、生态补偿、社会效益、制度创新、资金保障等8项任务20项指标,逐一细化量化各项具体任务,确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以赴落实创建任务。力争到2023年,“两山”基地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3.加强督促检查。“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采取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现场指导、技术服务、预警通报等方式,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创建任务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4.资料收集汇编。“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收集和汇总相关材料,做好核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
  1.进行自查自改。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过程中,要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同步开展自查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扎实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提高。力争2023年5月底前,做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省级预审各项准备,为申请国家遴选做好准备。
  2.申请考核验收。市“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创建要求,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进行预审,通过后申请国家生态环境部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力争2023年底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遴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洮南市创建“两山”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工作清单,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二)强化跟踪问效。“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商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推进会,每年召开总结会议。把“两山”基地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启动跟踪督办机制,针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适时督查通报,努力形成攻坚克难、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创建“两山”基地作为塑造洮南形象的重要窗口,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全方位、高频次跟踪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投入保障。市财政要将“两山”基地创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创建资金,确保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要加强“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七、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高熙礼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国财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杜 尧   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池平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伟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长欣   市住建局局长
      刘洪波   市水利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李清文   市发改局局长
      明中伟   市工信局局长
      赵玉新   市应急局局长
      韩路平   市卫健局局长
      迟永生   市市监局局长
          人社局局长
      崔振友   市统计局局长
      秦立峰   市交通局局长
      马 强   文广旅局局长
      鲁延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文昌   市林草局局长、洮府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伟民兼任,负责“两山”基地创建的组织、协调、督查、申报等日常工作。
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
  按照《白城市“一城三区”集中攻坚方案》要求,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 <白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21〕9号)精神,为顺利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下简称“生态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筑牢吉林西部重要生态屏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坚持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吉林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市创建始终,逐步建立起结构完整、功能健康、系统和谐的发展模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盼,集中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让全市人民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坚持因地制宜。紧盯国家生态市创建各项具体指标任务,把顺应自然规律与乡风民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结合起来,把遵循经济规律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通过典型引路、抓点示范,确保全市生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以市政府为生态市创建主体,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树牢“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扎实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生态市创建,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新提高,城乡生态系统功能得以增强,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力争利用2—3年,达到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并申请省生态环境部门考核验收。力争到2025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标准,并申请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2022年启动创建工作。2022年底前,成立洮南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领导组织,召开全市生态市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创建工作,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市创建规划》并颁布实施。
  (二)2022—2024年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市县创建规划》内容中的各项具体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以赴落实创建任务,力争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三)2025年巩固成果准备考核。各相关部门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和完善相关任务,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生态环境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各项准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洮南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1.宣传发动部署。2022年底前,要召开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形成合力。
  2.对照指标自查。各相关部门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逐项对照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自查报告》,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创建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于2022年底前报送市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编制建设规划。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经白城市生态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评审。规划评审后,力争于2022年12月底前,经市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创建工作信息。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3年1月—2025年4月)
  1.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分工包保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坚决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落实创建任务。严格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紧盯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32项重点任务指标,逐一细化量化各项具体任务,确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以赴落实创建任务,争取2023年底前完成省级生态市县创建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到2025年,国家级生态市县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3.加强督促检查。市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采取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现场指导、技术服务、预警通报等方式,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创建任务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4.资料收集汇编。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收集和汇总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做好核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2月)
  1.开展自查自验。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过程中,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同步开展自查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扎实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提高。力争2025年5月底前,做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省级预审各项准备,为申请国家遴选做好准备。
  2.申请考核验收。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验收要求,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进行预验收,根据预验收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待省生态环境厅预验收合格后,提请国家生态环境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力争2025年底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现场核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洮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工作清单,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二)强化跟踪问效。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商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推进会,每年召开总结会议。把生态市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启动跟踪督办机制,针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适时督查通报,努力形成攻坚克难、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创建生态市作为塑造洮南形象的重要窗口,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全方位、高频次跟踪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投入保障。市财政要将生态市创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创建资金,确保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要加强生态市创建工作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七、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高熙礼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国财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杜 尧   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池平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伟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长欣   市住建局局长
      刘洪波   市水利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李清文   市发改局局长
      明中伟   市工信局局长
      赵玉新   市应急局局长
      韩路平   市卫健局局长
      迟永生   市市监局局长
          人社局局长
      崔振友   市统计局局长
      秦立峰   市交通局局长
      马 强   文广旅局局长
      鲁延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文昌   市林草局局长、洮府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伟民兼任,负责示范市创建的组织、协调、督查、申报等日常工作。
  附件:洮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
洮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