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1-02345
分  类: 林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1-02345 分  类: 林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函〔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

  现将《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2021年是全省林业“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省和白城市关于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决策部署和我市“十四五”林业规划,高标准完成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发展理念,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紧围绕《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2021—2030年)》,以全面推行林(草)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坚持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地适树,造、管并重的原则;

  2.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林果产业经济发展的原则;

  3.坚持林地面积、林木蓄积稳步增长的原则;

  4.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完成历年造林工程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原则;

  5.坚持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原则;

  6.坚持注重实效,林地只能用于造林并全面完成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原则。

  三、实施内容

  1.新植林面积3826.51公顷;

  2.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面积1396.67公顷;

  3.补植重造面积6742.96公顷;

  4.村屯绿化65个(详见附件2);

  5.公路绿化14公里;

  6.封山育林6万亩。

  四、进度安排

  3月中旬前,各乡镇要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林业技术人员要跟进服务,帮助乡镇、村及造林主体做好造林设计;3月底前完成造林用地和苗木落实;4月底前,进行造林整地、浇水、栽植等工作,完成全年造林任务;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春季造林自查验收工作,汇总后报送市林草局;7月初市林草局组织开展春季造林县级验收,迎接上级核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新植林、补植造林地块已全部落实到小班并移交到各乡镇。造林期间,各乡镇要有的放矢,按照小班地块进行新植造林和补植补造。补植造林要做到使用同龄苗木补齐补全。通过今春的造林工作,使我市各造林小班全部得到保护修复、完善提高、达标,并通过合格验收,全面完成各级政府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为全面检验今春任务完成情况和造林成效,9月份我市将继续聘请省级第三方进行验收。

  (二)确保各项造林问题得到整改。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聚焦历年造林工程质量低下、管护不到位等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各级环保督察和涉林行政、刑事案件的问题地块,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采取因地制宜和分类施策等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补植重造、后期管护、恢复原貌等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避免产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巩固造林成果。

  (三)加强林地、草原、湿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严格管理本辖区内林地、草原、湿地,使其免遭破坏,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大巡护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查办、整改,避免产生公益诉讼和环保督察案件。同时,市林草部门要主动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各类资源数据对接,做到统一规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表》(详见附件1),科学编制施工方案,逐级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确保成效。各乡镇要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质量关。在造林之前,要统一规划设计,使林木栽植规范整齐,根据任务量大小,提前联系苗源,签订购苗合同,确保苗木供应。在树种安排上,推荐使用乡土树种和优质果树经济林。同时,加强造林质量管理,认真把好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等环节,确保造林成活率。

  (三)注重管护,巩固成果。在抓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同时,各乡镇要加强依法管护,配齐配足护林人员,加强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蚕食林地、非法放牧等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防野外用火行为。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森防监测体系,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入和重大森林疫情在我市蔓延,切实巩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成果。

  (四)认真验收,严格奖惩。造林结束后,市林草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特别是对农防林修复完善工程、新植林和村屯绿化等重点工程,严格按照省和白城市确定的标准,进行专项检查,对完不成任务或建设标准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健全机制,齐抓共管。要逐级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确保任务的完成提供机制保障。林草资源保护修复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各乡镇要借助全面推行林(草)长制,防止林业站并入综合服务中心后发生职责和机构出现虚化的情况,强化措施,有效破解长期制约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发展的难题,维护我市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建设长足发展。

  附件: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表

     2021年村屯绿化美化任务计划表

政策解读:http://www.taonan.gov.cn/xxgk/zcjd/202105/t20210519_900020.html


洮南市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表.docx
2021年村屯绿化美化任务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