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0-0966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0-0966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交通顺畅、环境优美、管理有序”宜居环境为目标,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着力提升城市内涵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要求,对全市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科学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分批次实施改造。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增设施”的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资源利用,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在保障小区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三)坚持轻重缓急,分批实施。依据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际,科学编制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对建设年限久远、基础设施破损严重、服务功能低下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分批次妥善推进改造进程。

  (四)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改造完成后,要组织居委会和各产权单位加强后续管理,参照先进地区做法,研究引入市场机制管理小区,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切实维护和巩固改造成果。

  四、改造内容

  (一)拆除小区内临时搭建的车库、仓房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清除随意设置的杂物堆放点;规范楼房临街店面的广告、牌匾。

  (二)对小区内损毁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修复或新铺,确保排水畅通,修复原有失去功能的化粪池;对年久失修地沟内的供水、供热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换。

  (三)改造小区内的道路,优化对外交通通道,并与市政道路进行衔接。

  (四)搞好小区绿化、美化、亮化。根据小区占地面积,适度进行花草、树木栽植,较大的小区适当增加绿化面积,种植高档次花卉,突出绿与美的景观效果;修复小区路灯,有条件的可安装一些草坪灯、景观灯;增设健身器材和游乐设施;完善消防、供电设施。

  (五)在小区内合理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充电桩;划置停车泊位,有序停靠车辆。

  (六)小区内配备封闭式垃圾桶,对产生的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确保小区环境质量。

  (七)小区内安装监控等安防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安全保障。

  (八)改造与居住小区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排水、供暖、有线电视、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

  (九)改造维修或新建小区内物业用房,同时对原有物业用房的供热、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

  五、责任分工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事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主要负责文件制定、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住建局,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指挥由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兼任。指挥部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组组长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前期筹备组,主要负责5项具体工作。

  1.制定改造计划。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所有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谋划年度任务,逐个小区制定方案,并列出项目清单。

  2.办理前期手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设计图进行初审,并提请规划审批委员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市城管局负责办理占路、掘道许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填报工作,进行网上备案。

  3.项目立项。市发改局根据土地规划、环评、可研等前期手续,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立项。

  4.招投标。市住建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主要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组织专家评审,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5.争取政策资金。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等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市财政局负责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二)工程建设组,主要负责3项具体工作。

  1.召开施工告知会。市住建局负责在施工前期,组织召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五方主体参与的施工告知会,下发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要求等相关事项。

  2.施工单位进场。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基础设施施工、楼房防水、地沟清掏等工作,张挂小区改造宣传条幅、工程施工前后对比图、宣传展板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完成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工作,若因施工需要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燃气和通讯的,要及时通知;市城管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市交通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施工。

  3.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道路平整时,同步推进架设路灯、安置监控等相关工作,并合理配备垃圾桶;市文广旅局负责配套增设健身路径;市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小区改造后的绿化和环境提升工作,并适当划定停车泊位。

  (三)施工监管组,主要负责3项具体工作。

  1.质量监督。市住建局负责检查项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定资格,监督其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并对建设工程签发质量监督报告。

  2.施工监理。监理单位负责核查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检查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和试验室实验记录;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核查施工变更、签证情况;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安全监管。市住建局负责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特别是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事故高发点位,进行全过程、无死角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即刻责令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关停。市应急局负责滚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一个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安全监管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全力销号整改。

  (四)施工保障组,主要负责3项具体工作。

  1.拆除违建。市城管局负责对改造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清除随意设置的杂物堆放点,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核准,规定清运路线,督促施工单位每天定期组织清运。

  2.道路交通。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相关事宜,保障居民正常出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负责保障改造期间出入市区施工车辆的出行。

  3.消防安全。市消防大队负责指导街道、社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消防设施完好,并同步改造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保证小区大门径高不小于4米,径宽不小于4米,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五)建后管理组,主要负责1项具体工作。

  长效管理。市城管局会同各街道、社区指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效果,不断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六)资金管理组,主要负责2项具体工作。

  1.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住建局及时将资金预算分解、明确到具体项目,并将分配结果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备案;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专项资金管理台账。

  2.审计核算。市审计局负责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监管;前期手续及费用支出情况;招标合同及增量变更情况;预算、决算及财务管理情况。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工程评审工作。

  (七)信访维稳组,主要负责2项具体工作。

  1.信访维稳。市信访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接待并处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小区居民纠纷问题,做好群众上访登记工作,并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问题统一汇总、分类归档、形成台账,必要时要到现场办公,做好疏导、协调工作。

  2.依法处置。市公安局负责依法解决妨碍、破坏、阻扰建设施工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网上舆论监管,及时管控负面、不实舆论。对缠访、闹访人员依法采取强制管控措施,确保改造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八)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1项具体工作。

  宣传发动。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发布、报道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和进展情况;各街道、社区负责入户宣传、讲解,充分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着力形成全民关心、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九)专家研判组,主要负责1项具体工作。

  会商研判。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各专项组以及各领域专家,建立定期研判、会商机制,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工程量变更等,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由指挥部综合商定解决办法,及时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听从指挥部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分线督促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不断加快工作进程。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投融资新路径,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同时,要简化立项、招投标、施工等审批手续,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早开工、如期竣工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并广泛收集居民意见建议,激发人民群众热情,确保形成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督查指挥中心、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组要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跟踪指导,对推进快、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策解读:http://www.taonan.gov.cn/xxgk/zcjd/202008/t20200810_859694.html 

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