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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洮府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一、洮府街道制定的文件及以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制度,形成的方案、决议、决定,要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案,与现行法律规定无抵触。

二、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明确。

三、洮府街道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向上级人事部门呈报的人员任免由主任签署;以街道名义发文的部门制定的文件,应经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任签发。

四、规范性文件形成签发的同时要送市政务公开科办备案审查。

五、洮府街道制定的文件除需要保密的,要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