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43XB/2020-13601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永康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永康街道办事处职能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43XB/2020-13601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永康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永康街道办事处职能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永康街道办事处职能简介

  

  一、基本概况

  洮南市永康街道位于市区南部,东至长白公路,西至洮突公路,建设路以南,辖区面积19.3平方公里,现辖永电、永财和永军3个社区,分为10个委,33个居民组,6048户居民,14566人。洮南市永康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位于洮南市建设东路建设花园小区2号楼。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30――17:00;夏季:8:30――11:30,14:00――17:30.联系电话是0436——6817012。负责人:党工委书记杜威,联系电话:0436――6817009

  二、主要职能

  机关内设6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建设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统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施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街道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物业管理、辖区环境卫生、棚户区改造、协调拆迁拆违、和谐街道建设、社区建设等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区职能

  永康街道办事处所辖三个社区,分别是永电社区、永财社区、永军社区,其中永电社区党总支书记马驰、联系电话:17604369378、社区办公地点位于:光明南街2565号;永财社区党总支书记侯月,联系电话:17604369367、社区办公地点位于:光明南街2565号;永军社区党总支书记史玉霞,联系电话:17604369373、办公地点位于建设西路与西外环交汇。

  社区职能如下:

  (一)管理职能: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计生和治安等各项管理。

  (二)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好社区服务业;协助政府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

  (三)教育职能: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两劳”人员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开展好文明创评活动,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监督职能: 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指派或共建理事会成员委托,并及时将监督意见向上级机关及部门反馈,对社区内的物业管理,履行其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配合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完成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