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兴隆街道办事处简介
一、基本概况
洮南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坐落于洮南市富文东路268号。联系电话是0436——6771666,辖区范围:东至明渠街,西至古树街,南至富文东路,北至北大坝。辖隆新、隆德两个社区。洮南市委、市政府、市医院、第一中学、第七中学等皆坐落在辖区内,兴隆街道办事处正向着市政治、医疗、文化中心迈进。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贾晓昕 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办事处行政等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指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积极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社区政策,规范社区职能,强化社区服务。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社区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资源为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1.人大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市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等活动。
2.武装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军事条例;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战时动员,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协助搞好拥军优属、优抚和复退军人就业指导工作。
3.计生办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实施计生卫生医疗保健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搞好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
4.综治办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处理突发事件和重点险情,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检查有关执法情况,协调关系,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5.民政办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政府有关机构、居民委员会,群众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服务主体,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活动,不断改善弱势群体活动;负责本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负责残疾人,双拥等工作,
6.城建办工作职责:宣传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和市容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居民区、街巷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对辖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战道路、无照经营行为以及破坏环卫,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并及时向执法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协助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对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7.卫生办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
8.财政所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街道年度预算草案,执行街道财政预算;监督街道单位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街道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9.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处理街道劳动保障的日常事务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对社区就业站实施业务指导和管理;做好就业培训、岗位开发、就业援助、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
四、兴隆街道办事处辖隆新、隆德社区
(一)办公地址:洮南市双河东路与松辽北街交汇处,璀璨隆庭小区院外。
(二)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办公电话:隆新社区 0436-6221997;隆德社区 0436-6221699
(四)机构设置
1.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组织制定人口发展计划,组织搞好流动人口管理,计生统计和管理,组织安排指导街道计划生育。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做好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安置进度和就业岗位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承办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日常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4.社区司法所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隆新社区负责人李丹,负责隆新社区全面工作;隆德社区负责人刘蕊,负责隆德社区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