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洮牧联发〔2023〕5号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和草牧业生产转型发展为主线,聚焦我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结合草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引导作用,调动以肉牛产业为重点的草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积极性,加速推进我市草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权责到乡到村、逐级落实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逐级落实”的原则,相关部门逐级完善项目落实机制,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补奖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指导及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拨付补奖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初审,并配合申报审核和验收。各村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告知和推荐,确保项目宣传、落实到位。
(二)坚持公开透明、补奖到场的原则。按照“项目落实全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场(项目实施单位)”,保证项目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项目落实达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坚持生态保护、重点产业优先的原则。按照助力实施我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的原则,重点支持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和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鼓励新建或扩建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主体同步开展机械化舍饲,优先予以补助,打造示范典型,有效激励促进草牧业转型升级发展。
(四)坚持先建后验、先公示后补奖的原则。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先行建设,验收合格后再行补奖”的原则,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公示后,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补奖,项目补奖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同一主体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中央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中粮改饲、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资金、省级乡村振兴中“秸秆变肉”资金等相关补助政策支持。
三、项目资金分配
依据2023年吉林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分配计划,下达我市资金总额为443万元,其中一是全市安排补奖资金343万元,支持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二是全市安排补奖资金100万元,支持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申报条件
洮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禁养区、2022年以来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2022年已开工新建但未完工(只能新建、不含扩建)或2023年有新(扩)建意愿和需求的肉牛规模养殖主体;已开工建设的肉牛规模养殖主体须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场、站)两级出具的新建或扩建证明。
(二)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洮南市行政区域内在2023年有新购买秸秆茎穗兼收机械并开展饲料化利用意愿和需求、具有营业执照和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肉牛规模养殖主体、秸秆饲料收贮加工企业和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经营的村集体等。
五、项目验收及补奖标准
(一)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
1、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验收必备条件
验收项目符合本方案中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具有相关有效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动物防疫合格证、环评登记表或环评报告书);具有专账账本和财审报告;具有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工程平面图等)并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否则不予验收。
2、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验收具体标准
(1)场区存栏标准:场区内肉牛存栏数量不少于300头。
(2)场区布局标准:场区总占地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场内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分开,具有封闭式围墙(栏)、大门及消毒池等。
(3)生产区构筑物标准:验收时完成新建或扩建牛舍不少于2100平方米(原则上全封闭),具有相应的运动场。
(4)配套构筑物标准:验收时具有饲料机械库不少于500平方米、青(黄)贮窖不少于500立方米、办公生活附属用房(包括办公室、消毒室、畜牧兽医室等)不少于120平方米、固体粪便堆放棚(防雨、防渗、防外溢)不少于405立方米、液体粪污密闭存储池不少于270立方米。
(5)机械化舍饲示范典型标准:具有2022年以来新购买的、且能正常运转的铡草机、TMR搅拌机、TMR撒料车、青贮取料机、铲车、行走式消毒车、吸粪车、粪污转运车,以实际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和购买发票为准。
3、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补奖具体标准
通过项目验收,对符合场区存栏标准、场区布局标准、生产区构筑物标准、配套构筑物标准的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建或扩建的标准化全封闭式牛舍每平方米(半封闭式牛舍按每3平方米折合成1平方米计算)原则上补奖100元,对同时符合机械化舍饲示范典型标准的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每个优先补奖10万元,但单个肉牛规模养殖主体补奖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当补奖资金不足或有余额时,按照每个肉牛规模养殖主体应得补奖资金数量÷全部肉牛规模养殖主体应得补奖资金数量总和×343万元计算每个肉牛规模养殖主体实得补奖资金数量。
(二)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
1、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验收必备条件
验收项目符合本方案中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村集体可不提供);具有专账账本、茎穗兼收作业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附件7)并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否则不予验收。
2、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验收具体标准
验收时2023年新购买4行及以上茎穗兼收机不少于2台(以实际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和购买发票为准);每台茎穗兼收机作业实施面积不少于1200亩且不超过1500亩(以附件7中乡镇或街道验收核准面积为准);每台茎穗兼收机收贮茎穗兼收秸秆黄贮饲料不少于800吨〔包袋式黄贮吨数按照单个实施主体随机抽取5包(袋)求得的平均值×单个实施主体黄贮总包(袋)数计算;窖式黄贮吨数按照每立方米黄贮饲料0.33吨计算〕。
3、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补奖具体标准
茎穗兼收作业每亩原则上补奖65元,茎穗兼收秸秆黄贮饲料每吨原则上补奖35元。当奖补资金不足时,按照每个实施主体应得补奖资金数量÷全部实施主体应得补奖资金数量总和×100万元计算每个实施主体实得补奖资金数量;当补奖资金有余额时,用于补奖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
六、实施程序及推进时限
(一)项目宣传发动,实施主体初审申报、公示上报阶段(2023年8月15日—9月8日)
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方案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扩大项目社会影响面和知晓率,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同时,按照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初审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告知和推荐,组织填报《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3),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以是否符合本方案中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为准,存留必要影像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数据资料。
经初审合格被确定为实施主体的,需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报市畜牧业管理局项目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市畜牧业管理局项目办公室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不合格的现场说明理由并予以退回;合格的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于9月2日至9月8日期间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畜牧业管理局报送。
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包括:1、《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两份;2、营业执照、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已开工建设的须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出具的新建或扩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5、公章和法人章。
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包括:1、《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两份;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村集体不需提供);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公章和法人章。
(二)项目建设督导、调度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市畜牧业管理成立项目工作专家组,适时组织拟扶持项目建设主体培训,开展技术对接,督导项目建设,开展现场指导服务,确保项目实施主体按申报方案或申报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公示、补奖资金兑付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市畜牧业管理局在项目工作专家组中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项目验收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和验收标准,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实地验收,验收采取看相关资料、核验相关建设内容的形式开展,验收人员现场签字并留存验收影像资料;项目验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验收报告,并对验收合格项目及时予以公示,财政部门要根据验收报告、验收公示结果及时兑付项目补奖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我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刘洋为组长,市畜牧、财政、审计、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业管理局,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检查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以点带面,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改善和草食畜产业发展,为推进我市草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市畜牧业管理局要各司其职,严把项目宣传、初审、申报、督导、验收等环节,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严谨度,保障项目落实的公开性、公平性,确保项目奖补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市畜牧业管理局项目申报联系人:李红旺、孙伯文
市畜牧业管理局项目申报联系电话:0436—6250076
附件:
1、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
3、洮南市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4、洮南市2023年度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验收表;
5、洮南市2023年度茎穗兼收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验收表;
6、洮南市2023年度肉牛规模养殖主体新(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7、洮南市2023年 乡(镇、街道)茎穗兼收作业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