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2021年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洮林草发〔2022〕41号
一、林下经济基本情况
(一)绿化苗木繁育产业
全市现有绿化苗木繁育面积5000多亩,年产各类造林绿化苗木1000多万株,造林绿化苗木主要以杨、柳、山杏、榆叶梅、金叶榆、白腊、樟子松、云杉、糖槭、丁香等为主。年创产值550多万元。
(二)中药材种植产业
全市现有中药材种植面积2万亩。其中营造的木本中药材面积0.1万亩,品种为枸杞、白刺果等为主;种植的草本中药材面积1.9万亩,品种有防风、黄芩、甘草、板蓝根、五味子、黄芹、麻黄草、芍药、柴胡、芥梗等为主。年创产值280万元以上,敖东制药洮南股份公司中药材加工年创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三)经济林果产业
全市现有经济林种植面积2万亩,品种以文冠果、大扁杏、123苹果、李子、黄太平、葡萄等为主,果树大棚主要以葡萄、草莓、桃树为主。年产值达2030万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建立林下经济产业基地,抓好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兴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吸引有实力的公司、合作社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通过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乡(镇)贫困村林业经济长足发展,促进贫困人口从林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增长,让贫困户看有现场、学有样点。
(二)优化服务,积极加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跨行业的各类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引导成立洮南市林果产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内联农户、外联市场的纽带作用,规范行业竞争行为,协调产、供、销各个环节,实现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有序互动。二是引导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市场调研、供求信息发布、展览会、交易会等活动,为林下经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者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加快林下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林下经济生产动态情况定期调查制度和林下经济产业信息交换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林业产业信息网络,做好主要产品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为全行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完善政策,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对林下经济等事业的投入。在资金使用上,应增加后续管护资金,保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持续发挥。同时,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大力招商引资,吸引外资参与林业产业建设。要充分用足用活国家发展林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部门的扶持款,都要向林业产业建设倾斜。
(四)依靠科技,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科研单位要重视科技创新,集中力量,研究解决林下经济生产、贮藏、加工、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林下经济产业整体科技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科研所的优势。鼓励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承包、科技入股、领办企业等多种方式,直接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化建设。三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林业科技,提高广大农民和林业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切实提高科技对林下经济产业化的贡献率。
(五)加强领导,形成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合力
林下经济产业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荫及子孙的系统工程,政府要将其与生态建设一起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的责任机制。各国有林场要成立林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行政和技术双线承包责任制。要把林业产业建设与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一起分年量化,以责任状的形式,层层落实到单位及个人,并把产业开发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检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林业生态产业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支持力度。林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主管部门职责,切实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协助各级政府推进林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认识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旧体制、旧观念的束缚和影响,普遍造成对林业工作的定位不科学、不准确,要么简单地把林业建设等同于木材生产,要么片面地强调林业的生态属性,忽视了林业的经济功能,影响和阻碍了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充分发挥,致使我市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问题十分突出,规模小效益低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
(二)林业产业整体水平较低,竞争力不强
由于我市林业产业发展起步较晚,规模较小,优势产业还未全面形成。一是林业产业粗放经营严重,集约化水平较低,总体效益不高。全市1万亩经济林近1/2以上属低产低效林,品质低下,平均产值不到500元/亩。二是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产业发展随着市场供求变化波动较大。如曾经提倡发展的枸杞、白刺果等中药材产业处于不断萎缩状态,林下养殖大雁、野鸡产业也在低水平徘徊。三是林业资源开发程度较低。我市的森林旅游业发展较晚,处于起步阶段,旅游资源的开发状况总体欠佳,绝大多数的旅游资源还处于待开发态和潜在态势。木材加工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多数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产业层次相对较低和创新能力不强,企业以生产杨木初级产品为主,生产的工序没有向后延伸。
(三)科技支撑能力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林业生产需求脱节,试验示范基地及林产品新技术显示度不够,示范作用不大。尤其在我市林产业推进过程中,林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程度低,林业科技的导向、扶持和支撑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林业投入严重不足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扶持,但还存在项目资金配套少,投入远远不能适应加快林业发展需求的问题。另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习惯于平均分配,投资效益不明显,回报率不高。加之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林木林地抵押贷款等投融资体制尚未建立,社会和林农投资的积极性严重受阻。
四、建议
一是抓好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聘请林业产业发展专家,结合我市的地理、气候、土壤等环境,加大指导和培训,编制科学合理规划,筛选适宜的种植品种,培养农村实用林下经济种植人员。二是搞好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实现订单生产,降低农户种植风险,确保农户种植收益,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全市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尤其是在融资方面,大力扶持适合我市种植的优势林下经济产业。
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