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为目标,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为主线,加快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环境和氛围,法治民政建设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法治政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在社会救助方面,依据相关规定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在养老服务中,依法监管养老机构,规范服务流程。同时,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执法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在社会救助领域,严格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规范救助流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监管制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结合本地实际,参与制定和完善民政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确保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在重大民政项目决策过程中,充分开展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降低决策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新增1名执法人员,目前民政局共8名执法人员。严把准入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民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在殡葬执法、社会组织执法等过程中,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加强民政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机制,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六、取得的成效
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法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通过规范民政执法、加强社会救助等工作,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存在问题
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民政执法力度和效果有待提升。在面对一些复杂的民政执法环境,如非法社会组织隐蔽活动等情况时,执法的精准度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
八、整改措施
完善制度建设:对民政现行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审查,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同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监督和反馈机制。
强化政务公开:梳理民政业务流程和信息,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规范执法行为:为民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在民政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
落实监督检查:定期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政法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持续改进民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投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民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