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2291/2023-02071
分  类: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洮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宜企行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洮司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2291/2023-02071 分  类: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洮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宜企行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洮司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洮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宜企行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洮司发[2023]7号
  按照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4个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白政办发[2023]2号)的通知要求,为我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创造优质的行政执法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密结合市委“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紧盯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专项监督,全面组织实施“宜企行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措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果和公信力,力争达到重点领域执法质效与履职能力“双提升”。
  二、检查时限
  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检查对象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等执法领域。
  四、工作内容
  (一)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类型、发展前景、重点领域等,分层分类选取10家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选派联络员与企业建立联系,定期收集涉及营商环境问题及企业意见建议。定期开展回访,查看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首违不罚清单,于5月19日上报市司法局依法治市科。
  (三)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督平台”的各项内容,尤其是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要求向司法局和市监局报送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和检查对象名录。
  (四)推进包容柔性执法。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执法活动中,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以柔性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采取警示、告诫、回访、复查等多种方式单独或综合运用,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努力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听取被检查部门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工作情况汇报。评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执法案卷,查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依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情况、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
  (六)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有重点地选择问题多、企业反应突出的基层单位,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检查方式,灵活运用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手段,重点查处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滥用自由裁量权、设套监管,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想方设法从服务对象身上捞取好处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从《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展自查,各部门于5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市司法局依法治市科。
  自5月下旬开始,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按检查组要求提供迎检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工作,明确专人对接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要将专项监督作为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深刻剖析,要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
  (三)严格工作纪律。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要依法进行,不搞形式主义,不扰民,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专项监督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以及接受监督对象宴请,确保专项监督公平公正公开。
  (四)确保实事求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汇报。如瞒报漏报,检查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做好统筹衔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与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使柔性执法成为基层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洮南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