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00XH/2025-01369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洮南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标      题: 洮南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00XH/2025-01369 分  类: 机构职责 ;  其他
发文机关: 洮南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标  题: 洮南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洮南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填报单位:(公章)洮南市教育局

填报日期:2025320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洮南市教育局

法定
行政执法机关

一、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工作。
二、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三、负责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四、负责教师资格认定。

五、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

七、对民办培训学校违规行为的处罚。八、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洮南市广昌西路704

0436-

6250373

http://www.taonan.

gov.cn/ztzl/tnjyzt/

填表人:武文秀

联系电话:  04366250373

 

:1.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
   2.单位类别:应填写“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执法职责和权限: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4.主要执法依据: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