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00XH/2025-01311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标      题: 洮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00XH/2025-01311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标  题: 洮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洮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函〔2025〕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洮南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效期内洮南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洮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三)驻洮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五)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资格人员,须向白城市教育局申请,请及时关注白城市教育局网站或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信息。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组织机构
  (一)持有洮南市户籍人员、洮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驻洮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洮南市教育局申请。
  (二)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18日—3月31日;
  2.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9日—6月20日。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认定。
  3. 下半年:9月15日—9月26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
  1.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4月3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8日—6月25日。
  下半年:9月24日—9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为洮南市民生大厦(政务大厅)二楼教育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0436—681634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居中复印)。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洮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要写清申请人属于驻洮南部队。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学历证书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洮南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中医院一楼西侧),体检表由院方提供,并在表上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费用自理。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空腹不能用早餐),女性请注意避开月经期3—5天。
  联系人:陈主任,电话:15943613825。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3月18日—4月3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9日—6月25日;下半年体检时间:9月15日—9月29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次体检具体时间为当日早8:00—10:00。
  (8)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9)视障、听障人员需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11)申请人需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封皮上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放入档案袋中。
  (1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扫描二维码进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并备注真实姓名。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群内通知。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相关工作安排。 
  洮南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