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吉农科发[2023]2号)要求,为做好全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管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相结合,洮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局属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本行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研发单位应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法定责任,落实安全小组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试验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大豆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对申请农业转基因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和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大豆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 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 保障到位;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品种试验种植监管。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应立即终止试验。加强对转基因品种试验种植的监管,报批前核查与报批后检查相结合,依法严格落实相应控制措施。
(二)加强制种环节监管。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三)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
(四)加强转基因生物监管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传播。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项目,强化任务部署,建设一支尊重科学、业务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大对农技人员、种粮大户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的培训,提高农业执法安全监管能力。结合“农资打假”,“农资下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农业转基因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工作部署,强化工作调度和培训宣传,成立专班,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全力配合省、市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开展的检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三)加强协同监管。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 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部省市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