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机关职能
洮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数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一、市政数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洮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相关任务,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数字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六)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七)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八)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九)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协同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数字监管体系。
(十二)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牵头负责全市接诉即办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数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后勤和财务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人才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负责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负责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牵头负责全市接诉即办改革工作,指导接诉即办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接诉即办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筹管理和热线优化指导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科、营商环境管理科)。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研究提出培养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领域长期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组织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涉及营商环境部门建立推动营商环境共建工作机制;负责对各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事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全市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4楼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436-6335203
联系人:宋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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