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九楼;邮编:137100;电话:0436-6814017;传真:0436-6323514;联系人:李晓红)。
2019年,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条例》和市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五公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位推动
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洮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任务方案》,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二)强化学习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普及公开知识、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落实公开制度为重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和自己学等多种形式展开学习,让《条例》精神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局专栏上,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政务公开上,公开机构设置、机构简介、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本级文件等,并及时更新。三是围绕部门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网上事项办理以及取得成果,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民生大厦楼下办事群众密集位置集中进行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共设立宣传台1处,宣传展板1个,悬挂横幅2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手册及相关各类法律知识手册及只跑一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手册共3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30多人次。
通过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真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增强了广大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认识,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适时对局网站栏目进行更新调整,使网站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积极拓宽渠道,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借助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常规手段外,我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将洮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我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同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开,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动态公开,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四)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安全开展
为强化政府信息保密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分别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3 |
-13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2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科室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加强主动发布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我局将继续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