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南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粮食收储企业:
现将《洮南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洮南市商务局
2024年4月8日
洮南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洮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动态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
1.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指导帮扶、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管三必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解决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以商务高质量发展牵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以高质效安全监管保障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据《洮南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会同相关监管部门逐项明确市商务局责任分工,全面厘清商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范围。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内设机构职责,细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消除主管行业安全监管盲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商务部门牵头,应急、住建、交通、市场、公安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参加的商贸领域跨部门监管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调研指导、研判会商、信息通报、移送反馈等工作流程,根据风险等级和隐患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作联动氛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推动建立商贸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商务部门加强与街道(乡镇)、社区的对接合作,推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力量下沉、关口前移,推动商贸安全共管共治、协作联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省和市开展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部署安排,2024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
6.紧密结合商贸安全实际精准高效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提升安全理念、压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防范措施等为主要内容,分行业业态、分规模类型、分区域批次精准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对重点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按计划开展,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7.结合商贸行业实际,把推进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教育培训的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商贸行业“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8.按照安全管理“必查制”系统功能,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的必查内容,明确必查时间频次,压实必查责任。社会单位每日都要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查;行业部门每半年对行业领域内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照系统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频次进行检查,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全过程记录、全闭环管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9.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结合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指导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粮食收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传,指导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长期公示,使从业人员意识到安全隐患的类型、产生的风险,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推动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指导帮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通报、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结果(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3.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管理和操作等,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步推进实施,逐步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2026年底前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14.加强重点行业教育培训的检查指导。加强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的督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5.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6.加强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省“吉焊码”“吉安码”安全管理平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操作规程(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积极推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打造一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推动《吉林省安全生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落实。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鼓励企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安全隐患,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保密机制,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9.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0.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及相关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1.聚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行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完成时限:2024年至2026年底)。将治本攻坚行动列入党组会议议题(完成时限:2024年至2026年底)。
(八)开展商务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22.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节日假期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采取预警提示、安全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7·24”“9·28”等重大火灾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采取集中宣讲和研讨会商等方式,精准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突出问题。每季度至少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1次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注重治本攻坚实效。按照“五化工作法”要求,明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紧盯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解决“一件事”,扎实推动治本攻坚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紧密联系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现实特点,坚持靶向破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破解制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瓶颈问题。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暴露出的突出安全隐患,实施监管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具体举措,有效破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付对付,不依法落责、不依法办事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商务部门安全监管能力。
(三)全面强化基础保障。紧扣“常”“长”二字,深入分析研判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问题,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补齐安全生产制度短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真抓、真查、真管,结合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安全生产“干部+专家”、面对面指导服务、精准宣传培训、部门联合检查和经费保障支持等具体举措,继续坚持探索创新。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切实加强精准指导。紧密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提高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采取分行业、分类型、分区域培训、专家培训辅导等多措并举,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指导寓服务之中,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精准指导帮扶作用,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组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观摩互检活动,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