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各科室、基层单位、垃圾处理场管理办公室、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为深刻吸取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物流仓库“7.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温汛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夏季高温和汛期历来是事故的各类季节性事故高发易发期,高温、高湿、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极端性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实的工作作风、最严的工作纪律,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研判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查改安全隐患,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消防安全。各基层单位、企业要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和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火灾防范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存在消防、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立即向消防、应急等部门报告,并依法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企业
(二)道路交通安全。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教育干部职工特别是专职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环卫工人长时间在街上保洁,安全隐患较大,环卫处要特别加强环卫工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加强建筑工地车轮夹带及渣土运输滴、撒、漏的整治,严防道路扬尘造成交通事故。执法中队要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管理和整治,严防占用城市道路造成交通堵塞。
责任单位:各科室、基层单位
(三)户外牌匾广告、建筑围挡安全。对城区所有户外牌匾广告、建筑围挡进行排查,及时消除户外广告牌匾、建筑围挡安全隐患,防止滑落和倾倒的风险。对排查出的问题,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拆除的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建筑安全。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一经发现新增违建,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原则,第一时间予以坚决拆除,防止违建壮大和造成安全隐患。加强拆违过程中的安全,拆除前要做实、做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严防拆违过程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规划中队、行政审批办公室
(五)垃圾处理安全。加强对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生活垃圾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集中堆放的生活垃圾发生火灾事故。垃圾处理场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和值班巡查制度,保证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环卫处、垃圾处理场管理办公室
(六)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和城市安全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事故多发及高风险点段排查力度,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管护水平;强化城市公园、广场巡查检查工作,做好城市公园湖面水面和水上游乐设施安全巡查和监管,设立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提示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制止占用消防通道等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通道安全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管理中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加强受限空间的安全监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的辨识,设立警示标志,规范作业流程,配备好作业的防护装备,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责任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八)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加强预警预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责任单位:各科室、基层单位
三、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进一步完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严禁事故灾害信息迟报、瞒报、谎报等行为,严防信息倒流;压紧压实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的专业监管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确保责任链条全覆盖,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努力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布和舆情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我市安委会将成立2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全市开展专项督导,请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高度重视。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贯彻落实情况实行月报,每月29下午16时前将本科室、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清单纸质版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局法规科(213室),电子版发送至tncgfz@163.com,此项活动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请各科室、基层单位、企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