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停车秩序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停车秩序,营造更加有序、安全、便捷的市区交通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白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整治全市“僵尸车”行动的基础上,加大市区停车秩序管理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停车行为
1、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道路、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停车。
2、停车时应保持车辆整齐有序,不得跨线、压线或逆向停车。
3、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应确保车辆停稳,并锁好车门、车窗,确保车内财物安全。
二、加强执法力度
1、交警大队和城管大队将加强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违法停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车;跨线、压线或逆向停车等。
三、调整停车泊位
近期,我们将对市区的停车泊位进行排查,取缔设置不合理的车位,在有条件的区域增设停车泊位,补齐标识不清的停车泊位,竭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便利的停车环境。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停车秩序规范工作,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市区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