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2104/2022-02838
分  类: 队伍管理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标      题: 关于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2104/2022-02838 分  类: 队伍管理工作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标  题: 关于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关于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心理健康服务部署,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切实提升全警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局政治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我局将切合实际贯彻落实。

洮南市公安局

2022628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心理健康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省公安厅关于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五个制度”要求,切实提升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队伍战斗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辅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以警为本、心理育警的理念,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作为从优待警工作的支撑点,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为更好地完成各项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全面推进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准确融入思想政治工作

  1.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对民警辅警常态化开展思想动态摸排,充分掌握民警辅警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家庭、婚姻、疾病等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安保维稳、高等级勤务期间,民警辅警岗位调整、婚恋变化、子女升学、家庭重大变故前后时间节点,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稳民警辅警思想脉搏。

  ()积极开展心理服务工作

  2.组建心理服务团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实际,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市局采取依托训练基地或在相关职能部门加挂牌子的办法设立民辅警心理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培养、招录等方式,建立专兼职师资队伍;(市、区)公安局通过在相关职能部门加挂牌子的办法设立民辅警心理服务站,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所队设立民辅警心理服务点,确定1名兼职心理服务联络员

  3.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各地各部门要举办心理大讲堂、帮助民警辅警掌握压力应对、情绪控制、科学睡眠等方面的心理学技术方法;充分利用公安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将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衔级内警衔晋升、辅警职业技能培训中,提高民辅警心理健康保护意识,掌握心理健康保护基本方法。

  4.规范开展心理测评。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填报专业心理量表,及时排查民辅警心理健康风险。对于心理测评结果异常的民警,及时预警、做好跟进,防止危机事件发生,所在单位要跟踪关注,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每年对配枪民警开展心理测评,将测试结果作为持枪资格评估的参考;分级建立民辅警心理健康档案,对档案和心理测试结果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公开、传播。

  5.积极组织团体辅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队伍心理状况,以服务警务实战为导向,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情景体验训练、心理拓展训练、实战模拟训练等活动,提升民辅警心理素质,增强民辅警的情绪调节能力、压力承受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危机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加强个体咨询服务。市局逐步通过开通电子邮箱、热线电话、预约咨询等形式,为民辅警提供面对面心理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和疏导,及时给予民辅警关心帮助。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公安局应该开展个体咨询服务。

  7.及时进行危机干预。根据《吉林省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市局建立民警心理危机干预预案,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对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侵害、遭遇突然变故或重大事件的民警及其近亲属,主动提供心理援助,保证民辅警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帮助民辅警及时化解不良情绪,缓解疏导压力,恢复心理正常状态。

  8.强化战时心理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在承担重大警务任务时,组织心理服务团队结合任务特点及工作实际,在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服务。心理服务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一线、坚持随警作战、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准确性,保证圆满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

  ()统筹心理健康服务资源

  9.大力支持心理研究。各地各部门要鼓励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学习、设计、研发、录制心理课程,编发心理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民辅警增强心理保护意识,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10.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倡导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方式,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带动更多民辅警及家属加强体育锻炼,释放工作压力,排解负面情绪,以强健的身体和体能素质,促进提升心理素质;引导民辅警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建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切实提升全警心理健康水平。

  11.统筹社会专业力量。各地要积极联络、聘请当地权威医疗机构和社会专业心理服务机构,为治疗转介提供指导和支持,适时建立联动保障机制,确保必要时能及时开展心理援助。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爱警暖警的重要举措,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把党委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全力保障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强化基础保障。市局把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市、区)公安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措施,从制度上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公安民警心理服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在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民辅警心理健康保护意识;宣传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和成效,营造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浓厚氛围;宣传心理健康服务渠道,确保有需要时知晓求助路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