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626766L/2022-04170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标      题: 关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发改字[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626766L/2022-04170 分  类: 政策解读 ;  通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标  题: 关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发改字[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4日

关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洮发改字[2022]35号


各供水、供电、供气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2]9号)精神,对我市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