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交通运输局 洮南市公安局 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洮南市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共青团,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各单位及相关科室:
2024年春运将于1月26日开始,3月5日结束,共40天。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和洮南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2024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努力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春运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24年是建国75周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今年全市春运形势较往年有所不同:一是客流将逐渐回暖。今年春运期间旅游流、务工流、探亲流将相互交织,客流量较往年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春运伊始、农历小年至除夕、农历正月初三至初九、元宵节前后等四个时间段客流高峰明显。二是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和高速公路实行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出行比例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春节假期首末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通行保畅压力增加。三是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今年冬季全市低温雨雪天气频发,易出现强降雪、极寒、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
洮南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共青团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春运工作。洮南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共青团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部门沟通和联合检查,确保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切实做好运输组织,全力打造“便捷春运”
(一)提前开展运输组织调度。洮南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共青团部门要全面分析今年春运形势、特点,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时、流向,制定本地加班车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客运线路运力不足时,及时采取加班车运力予以保障。要加强农村集市、旅游景区、大型民俗文化活动等运输组织,增加车辆投入数量和发车密度,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要统筹做好天然气等能源物资以及粮食、生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组织,保障物资运输车辆便捷通行。
(二)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中短途运输和城乡运输接驳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与班线客运、铁路客运、民航客运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方式的组织衔接,保障火车站、客运站、机场、旅游景区、大型集贸市场、大型民俗文化活动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疏运工作,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间方便快捷的中转换乘,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确保及时疏运旅客。
(三)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5号)要求,统筹做好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客运场站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或开放进出站安检通道,引导旅客有序进出站、候乘车,减少旅客聚集和等待,并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倡导旅客科学佩戴口罩。
三、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宣贯力度,准确理解、全面落实好最新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二是督促运输企业通过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司乘人员进行行车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督促客运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在出车前对客运驾驶员进行询问、告知,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
(二)提前开展隐患排查。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针对春运工作特点,提前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跨省客运班线、夜行班车、旅游包车等的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加强动态监控管理。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充分发挥监控平台作用,指定专人按规定对“两客一危”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抽查,重点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跨省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超员、接打电话、吸烟、进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禁不止”和“屡改屡犯”的运输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
(四)切实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一是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强化对长大下坡、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和养护巡查。二是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公路保畅工作,调配充足物资和设备设施,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作业,切实保障道路安全通行,遇冰雪、雾霾天气时,要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缓行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交通管控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及时清理农村集市贸易占用公路经营行为,因恶劣天气导致高速公路封闭运行的,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分流措施。对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的,要快速实施救援,保障公路畅通。四是以国省干线、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同时,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违规载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一是洮南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冬季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实行联勤联动,统筹安排执法力量,强化春运市场安全监管,加大对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防控突发事件发生。要畅通12328等监督举报咨询热线,解答乘客信息咨询,收集整理乘客利益诉求,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二是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屯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长途客车凌晨2-5时违规运行、“宰客”“倒客”“客货混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和欺行霸市、斗殴、诈骗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春运环境。三是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资格审核,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上岗参加春运。
(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一是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迟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二是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8热线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三是发生突发事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优化运输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满意春运”
(一)提高旅客票务服务质量。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道路客运售票服务,多渠道及时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延长客票预售期,方便乘客错峰出行。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拓展互联网、小程序等售票渠道,以及手机支付、扫码乘车等应用范围,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切实便捷乘客购票乘车。根据需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等群体购票。督促客运经营者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运输经营者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应经营者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提供多样化出行服务。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抓紧构建“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班车客运为补充”的道路客运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扩大公交化改造线路和定制客运服务的覆盖范围。针对部门承运企业及时加密车次,并面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和预约电话,必要时要提前为乘客预留相关座位,避免乘客在中途停靠站点无车可坐。
(三)保障重点群体出行服务。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站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保障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和儿童依法享受优待票、儿童票,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
(四)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洮南市共青团部门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制定服务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等志愿服务工作。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协调被服务单位加强日常保障,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有力维护行业稳定。洮南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作用,保障行业持续稳定运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障道路客运、巡游出租车、城市公交等平稳运行。重点针对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恶意压低运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五、加强工作宣传,全力打造“文明春运”
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专题报道、专栏信息、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春运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出行、平安出行、有序出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报道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的优秀事迹,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依托各类网站和服务平台,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旅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旅客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赢得旅客的更多理解和支持。
各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制定春运期间值班表报送市级对应部门,保障突发情况处理及时、信息渠道通畅,闭合化交接班,值班电话对外公开,确保假期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接收处理,市级部门将对春运期间县级各部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出现空岗、漏岗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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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