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野马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社、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乡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村屯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居民(村民)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野马乡党委、政府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信息、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本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本乡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运行、财务管理和招商引资、区域内商贸流通等经济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全乡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本乡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责乡村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乡村振兴发展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辖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情况统计、动态监测、脱贫巩固、宣传等工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具体事务落实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应急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本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指导辖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村应急管理职责和任务,研究部署、组织指导、指挥协调、督察考核辖区应急管理工作,适时分析研判辖区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村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宣布启动和终止相关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支持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督察村级责任人履职,跟踪督办日常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督促落实执行工作指令;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洮南市野马乡双合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14:00-17:30;冬8:30-11:30,13:30-17:00)
联系方式:0436-6672315 联系人:杨旭
(此件公开发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