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Q9922088100024490P/2020-13622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标      题: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索引号: Q9922088100024490P/2020-13622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标  题: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洮南市野马乡人民政府简介  

  洮南市野马乡位于洮南市西北部,乡政府所在地为野马乡双合村,距市区87公里。东与瓦房镇、永茂为邻,西与内蒙古九龙乡交界,南与聚宝乡毗邻,北与那金镇、东升乡接壤。洮南至瓦房公路从境内通过。交通便利,通讯顺畅。 

  野马乡辖11个行政村,38个社,19个自然屯,5091户,12257人。总面积为182.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181.25公顷,其中可灌溉面积仅占全乡总耕地面积的30%左右,属于半山区。全乡3164户,9311口人,劳动力4041人。其中:贫困户1108户,涉及人口3137人,(国家级贫困户365户,人口1082;省级贫困户743户,人口2055),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的1655户,人口4919;人均收入高于6000元的401户,1255人;贷款金额651.79万元。致贫原因主要有:因学137户,因病397户,困缺少资金169户,缺劳动力174户,缺土地231户。 

  野马乡人民政府办公地点:野马乡双合村 

  野马乡人民政府办公时间:夏季(早8:00-中午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早8:30-中午11:30 下午13:30-1700 

  野马乡人民政府电话0436 - 6672315 

  负责人:李雷 

  野马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综合分析全乡工作形势,制定全乡经济工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的管理,协助编制辖区内乡镇建设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全乡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及开发、复垦耕地保护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项社会事务性工作,促进全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6、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7、负责开展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8、负责辖区内乡镇管理工作,行使上级政府赋予野马乡行政执法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9、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10、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就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11、完成市委、政府,乡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野马乡人民政府各站办所负责人: 

  张德光(派出所所长) 

  该所共有工作人员15人(辅警12人)设有所长办公室,内勤室,办案区,值班室,审讯室。 

  所长:张德光   

  民警:曹阳   

  民警:金大亮  

  内勤:李建成   

  办公地址:野马乡人民政府 

  野马乡派出所办公时间 

  夏季(早8:00-中午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早8:30-中午11:30 下午13:30-1700)值班人员为24小时。 

  野马乡派出所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宣传工作;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六、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七、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 

九、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十、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十一、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王英光(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 

  野马乡司法所职责: 

  1.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乡村集贸市场、乡村结合部、纠纷多发的比邻地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网络。 

  2.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 

  3.对调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 

  4.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工作。 

  5.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政法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和民间纠纷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该所设有: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所长室,档案室,法律服务办公室,法律宣传室,戒毒办公室。 

  所长:王英光   

  所员:杨东   

  所员:董月     

  所员:石铁军   

  办公时间:夏季(早8:00-中午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早8:30-中午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野马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