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乡关于国家省2023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国家省2023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洮南市关于国家省2023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洮农组〔2024〕34号)要求,东升乡对照综合组反馈问题清单认领举一反三整改问题3个,对照第三方评估组反馈问题清单认领举一反三整改问题3个。我乡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照我乡整改方案,我乡现已全部完成反馈点位问题整改。
二、整改问题
综合组反馈问题:
(一)个别光伏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未达到“因需设岗”“人岗相适”要求。
整改措施: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专岗”人员。经排查,对不能胜任“专岗”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清退。加强培训考核。对所有“专岗”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调整。
此项已完成整改。我乡各行政村已经对所有“专岗”人员进行走访排查,无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所有人员核查均符合标准。我乡在2024年8月20日开展了对所以“专岗”人员的培训会议,会议通过三个方面解读了“专岗”人员的工作和相关知识,提高了对本职工作的了解,促进了各学员之间的知识共享和相互学习。
(二)个别脱贫户收入核算不精准。
整改措施:对脱贫户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如实记录收入情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此项已完成整改。各村已经对脱贫户收入进行重新核算,根据2024年收支表,与其他部门信息交换,确保脱贫户收入每项核算精准无误。
(三)庭院经济补贴存在提前发放情况。
洮南市2023庭院 经济补贴发放时间先于部分本年度享受政策的庭院种植农产品 收获时间,不符合市本级工作方案中“以奖代补”的补贴方式。
整改措施:农业农村局制发《洮南市2024年度庭院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庭院经济实施步骤,核查、验收、公示后按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此项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市里方案,明确庭院经济的实施步骤,核查、验收、公示,均已经按照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第三方评估组反馈问题:
(四)个别村公益岗存在虚设情况。
整改措施:对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不能参加公益岗位劳动的坚决予以清退,杜绝公益岗虚设问题。
此项已完成整改。已经对公益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清退,我乡公益岗在岗人员共139人,无不符合要求人员,139人均有劳动能力并积极参加公益岗劳动,杜绝公益岗虚设问题。
(五)部分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有所下降。
抽查的70户脱贫户与监测户中,2023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较2022年下降的有15户(脱贫户12户、监测户3户),占比21.43%。其中,3户脱贫户、1户监测户下降额度在1000-2000元之间,9户脱贫户、2户监测户下降额度在1000元以内。
整改措施:要按照上级增收措施要求,落实抓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升。
此项已完成整改。按照上级增收措施要求,我乡落实抓好2024年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对我乡脱贫人口收入进行详细计算核实,无不升反降人口,无收入低于12000元人口,均小幅度稳定增长。
(六)部分农户的明白卡收入高于核实收入。
抽查的7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明白卡核算收入高于入户核算收入的有29户(脱贫户26户、监测户3户),占比41.43%。其中,差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有1户脱贫户,差额在5000-10000元之间的有1户脱贫户,差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有1户脱贫户,差额在1000-3000元之间的有13户(脱贫户10户、监测户3户),差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有13户脱贫户。
整改措施:要在计算2024年度脱贫人口、监测户收入时,要如实记录各项收入,不漏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此项已完成整改。我乡严格计算2024年脱贫人口、监测户收入。各村通过走访和电话的形式,用收支表如实记录各项收入,确保不漏项,不加项,杜绝高于实际收入的情况,达到账账相符。
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