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237U/2019-14513
分  类: 社会组织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东升乡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9】2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237U/2019-14513 分  类: 社会组织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东升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东升乡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9】2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1日

关于印发《洮南市东升乡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19】27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按照洮脱贫发【2019】52号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工作,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事务,加强村治理,弘扬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现将《洮南市东升乡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东升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洮南市东升乡制定村规民约实施方案

  按照洮脱贫发【2019年】52号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完善工作,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屯事务,加强村屯治理,弘扬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切实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按以下时间结点完成

  一、征集民意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5日完成

  二、拟定草案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的意见拟定村规民约草案。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完成

  三、提请审核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乡党委审核把关。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完成

  四、审议表决

  村党组织根据乡党委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完成。

  五、备案公布

  村党组织,应于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经乡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后予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审议表决主体必须为村民会议,不得以代表会议形式表决。2020年1月至2020年1月10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