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洮南市聚宝乡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聚政发〔2025〕2号
各站办所、行政村,各驻在单位:
现为加强对洮南市聚宝乡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吉林省统计局关于成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吉统字〔2025〕4号)《白城市统计局关于成立白城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白统字〔2025〕6号)和《关于成立洮南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洮统字〔2025〕2号),聚宝乡成立洮南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聚宝乡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新 党委书记
陈万海 乡长
副组长:于 博 党委委员、副乡长
组 员:苏凤欣 统计助理
李久才 宝泉村党支部书记
杨秀峰 长兴村党支部书记
吕文岩 丁家村党支部书记
刘建文 四平村党支部书记
付国枕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
张凤喜 长久村党支部书记
陈 铁 金蟾村党支部书记
马洪义 黑顶村党支部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聚宝乡人民政府,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站办所、各村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于博兼任。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洮南市聚宝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