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245N/2024-0256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245N/2024-0256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关于印发
《洮南市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党支部、行政村、站、办、所:
    现将《洮南市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洮南市万宝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洮南市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洮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安全生产“必查制”为抓手,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白城市安全生产“44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乡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力实施安全生产“必查制”,各行业领域“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以“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动态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职责分工
    (一)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推动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各党支部、行政村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三)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任务分工继续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
推动各领域“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站所各负其责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体现在乡应急办门及相关内设机构的职责中(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农机站、林业站、水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建立“五化”落实机制(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农机站、林业站、水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定期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其分管行业领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此推动工作落实。(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每年1月、7月)
    3.乡应急办督促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管理)流程图,组织协调落实行业领域全链条、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向下直至基层末梢,比照明确细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牵头人”,制定安全监管(管理)流程图,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4.每年初,乡政府将组织各村负责人、站所负责人开展上一年度“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述职,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深化工作举措(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相关站办所配合。完成时限:每年2月底前)。
    5.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各村及相关站所,督促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抓早抓小,解决“三管三必须”在基层末梢“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村、相关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督促乡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计划个性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7.面向各村及站办所,相关经营领域和一线员工,建立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差异化“三管三必须”宣贯培训体系(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站办所及各村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8.制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以提升安全生产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主动防范意识等为主要内容,分类分级、分批分期组织实施,三年内逐步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按计划开展,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9.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村屯开展“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各行政村。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0.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规范社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属地排查、综合监管部门督查的必查内容,明确必查时间频次,压实必查责任。社会单位每日都要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查;属地每两个月要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固化到系统中,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全过程记录、全闭环管理(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相关站所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及时学习国家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将判定标准下发至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及相关辅导视频、学习手册等,结合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执法普法、帮扶指导,向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读宣贯(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12.乡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核对属地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隐患,分行业、分单位、分岗位列出检查治理清单,推动安全生产“必查制”管理系统常态化检查;编制安全生产手册和隐患排查手册,督促企业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标准模板,分门别类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专班,常态化机制化研究解决安全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13.针对监管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强化行业重点风险隐患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标排查整改(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14.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使每一名从业人员清楚知道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身边有哪些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出台一个、公示一个,并长期坚持)。
    15.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落实。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
    1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每一名员工”(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必查制”软件系统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整改期限内,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排查、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查清问题原因并参照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处理(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9.充分利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及相关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结果(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及相关站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0.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乡住建办、乡派出所、乡水管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
    21.依托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发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责任部门:乡消防救援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
    22.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对老旧场所升级改造后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确保建筑的消防设施设计合乎规程要求,满足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责任部门:乡消防救援委员会、住建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乡消防救援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23.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路段进行交通流量调查、道路几何标准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路面改造和疏导、隔离设施设置、监测和评估,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持续开展)。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白城市水利局和市水利局牵相关文件要求,推动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部门:乡水管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按相关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切实做好C、D级的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管控措施并加紧完成工程整治,彻底消除存量危房(责任部门:乡住建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4.乡应急办牵头制定本属地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分类分级、分批分期组织实施,三年内逐步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2026年底前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2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责任部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6.乡应急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督促村屯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7.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责任部门:乡应急办牵头,督促相关站所、各村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8.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乡水管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9.推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乡水管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30.落实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责任部门:乡应急办牵头,督促相关站所、各村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31.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应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推动接报受理、转办核查工作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乡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财政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把党员、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力量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各行政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别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32.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击一批反面典型企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坚持“多提示、多通报、多督促”,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别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33.建立健全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别推动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加强本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乡财政所、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4.落实《吉林省乡镇(街道)“五强”、村(社区)“四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消防救援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应急管理人员、村屯治保主任和网格员等基层应急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援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并鼓励引导志愿者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消防救援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并长期坚持)。
    3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万宝乡专业扑火队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演练和支撑保障,建造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来、冲得上去、打得赢仗的应急铁军(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乡消防救援委员会、林业站。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6.聚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培训、行业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各类班次,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责任部门:乡党委、政府及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责任部门:乡宣传办、各村支部。完成时限:2024年至2026年底)。分行业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严格落实新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执法人员定期轮训、复训,推动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37.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责任部门:乡应急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水管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8.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0·13”国际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开展),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责任部门:万宝乡小学。完成时限: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时限完成),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责任部门:乡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39.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印发前需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各行政村要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村书记同志担任组长,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乡党委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治本攻坚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调度分析、督导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突出问题。乡应急办公室每季度调度各村、各经营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乡应急办要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会商研判,共同分析形势特点,研究阶段工作重点,探讨治本攻坚难点,寻找破难解困突破点,统一思想行动,同向发力、协调推进。
    (二)坚持“五化”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建立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照单履职、按单工作。坚持“图表化”推进,根据任务清单,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战图集》,明确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实行挂图作战。坚持“手册化”操作,根据需要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执法、指导帮扶、安全宣传等手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修定全员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手册,日常照册检查。
    (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考核督导。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大对成绩显著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总结提升。乡应急办每半年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请各行政村于每年3月8日、6月8日、9月8日、12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万宝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邢大明   万宝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立民   万宝乡政法委员
        董海岩   万宝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  杰   林业站站长
        曲洪武   住建办负责人、消防文员
        梁玉江   水管所所长
        张梦伟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张  帅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