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金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那政发〔2024〕36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那金镇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盘活村级资产、助推乡村振兴,加大力度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入市交易及“册外地”收费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那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那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资源方面以“册外地”清查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那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清后治与边清边治相结合。全面掌握“册外地”和其他集体资源底数及使用情况,将数据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同步处理解决各类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
(二)坚持清理整治与还利于民相结合。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借矛盾、纠纷,非法开荒、违法用地等问题,坚持以教育为主,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防治土地资源占有使用不公平,让村集体农民共同收益。
(三)坚持统筹推进。围绕底数较清、情况较明的村屯,集中力量重点清查,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带动其他村屯快速推进,并逐村攻坚重点难点问题。
三、清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查范围
主要清查2021年村“两委”换届以来农村集体资金情况,在家庭承包合同有效期内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
(二)清查重点
1.资金方面:清查全镇各村村集体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核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不相符、不及时事项,核实清楚后建立资金问题台账。
2.资产方面:以村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核验登记证照现结合,全面清点各类资产,制订固定资产摸底表,对账实不符、未计提折旧、损毁报废等问题核实清楚建立资产问题台账。
3.册外地和其他资源方面:清查全镇各村农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资源,重点清查“册外地”(本次清查“册外地”范围是指家庭承包并经确权以外的农村集体所有耕地)和其他资源。那金镇依据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疑点图斑,负责对各类资源确权划定时遗漏的地块和确权后改变地类的地块依据现状进行重新核实,结合资源分布图和总面积,对耕地、林地、草原、水域、“四荒”集体建设用地等各类资源进行分别登记,形成资源摸底表。对筛选比对出的“册外地”逐块进行实地核实,并予以公示。进一步摸清“册外地”底数和其他资源底数,建立问题“册外地”和其他资源问题台账。对超长期超低价甚至无偿发包、隐匿私占使用问题进行依法治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清查清收工作从2024年5月31日开始,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整个清查清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5日)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包村领导、纪委、农经、国土、林业、水管、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的那金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各村要成立由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任组员的清查清收工作小组。
2.制定方案。各村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订适应本村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定进度,抓好落实,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3.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4.开展业务培训。对参与清查清收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政策法规、清查方法、报表填写等内容,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报表质量。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6月15日—2024年6月30日)
1.审查审核。在清查登记基础上,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及私开乱垦行为进行科学分类,严格审查。各村要对本村集体资源发包情况逐一审查,重点审查发包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履行情况,审查发包程序是否合规,审查发包面积与地类是否真实相符,审查发包价格是否公平,审查承包人真实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行为,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利用行为。审查结果上报镇专项工作组集中审核把关。
2.公示公开。按照全省统一制作的2套清查摸底表格,局势填报,排查摸底表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摸底排查表经镇审查结束后,村集体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登记审查情况逐项通告,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将登记审查结果在本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至9月30日。村级要落实集体“三资”所有权主体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是开展专项行动第一执行人,自觉服从、自主入位,全力配合上级组织落地落细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全面开展摸底清查,严禁瞒报漏报。村级报表要经各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上报镇工作专班,镇级汇总表要经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市工作专班。
(三)依法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15日)
1.合同规范。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内容不规范的合同,要进一步完善并修订。
2.合同解除。对不履行约定、改变用途、内容显失公平、违反法律程序的合同依法依规变更或撤销;对黑恶势力、“村霸”等违法违规强占、强用的集体资源必须强制收回。
3.违规处理。对主动停止侵占行为、退出承包、退还村集体资源的相关人员视情况给予减轻或免于追责;对群众反响较大、明显有失公允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冒名顶替承包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等部门要细核详查,绝不放过。对清理收回的农村集体资源,按照市农办制定的《洮南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进行对外发包。
鉴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处于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册外地”问题处理存在实地勘察难、流转合同尚未结束等问题,为做好清查后续管理,要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到2025年6月底,集中开展“册外地”问题处理和其他集体资源的复查复核,重点开展地块核对确认、承包手续规范调整、台账数据补充完善等方面工作,依法规范管理使用,全面提高“册外地”等集体资源经营收益。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7月15日—2025年9月15日)
1.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登记备案和资源承包、合同履约监督制度,形成以产权交易市场为主的资源发包机制,发挥资源最大效益,使集体成员长期受益。
2.建立系统。乡村两级要建立联网的资源管理系统,对清查出的所有资源都录入“吉农经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督,随时掌握全镇农村资源的总体情况。
五、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镇里成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同时实行乡镇领导包村的包保体系。
(一)综合调度:由镇人大主席牵头,负责调度并对清查清收过程中各部门协调配合不顺畅、影响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摸排清查:由农经站牵头,17个行政村具体实施,国土所、林业站、水管所、司法所配合。农经站负责指导各村有序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农经、国土、林业、水管等相关站所要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对村级业务的指导和政策解答。
(三)政策解答:由农经站牵头,负责提供“三资”管理相关文件依据,指导村级健全村级资源、资产、资金台账。
(四)依法处置:由扫黑办公室负责对霸占、侵占、强迫流转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彻查。派出所负责对拒不配合、故意毁坏、藏匿账证,以及恶意阻挠清查工作的予以严厉打击。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并对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积极、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舆情引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村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防止发生负面炒作。同时,及时处理和化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对越级上访做好访前预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包村领导、相关站所、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包保管理责任,统筹协调,根据各村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和工作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确保整治行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按照镇工作专班的时限要求完成清查整改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镇级清查清收工作组将通过日监测、周调度等方式,随时了解各村工作进展,及时开展研判讨论,对工作推进、衔接等方面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办法和处置意见。村级清查清收工作组要按时推进、如期完成,对工作中特殊情况及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汇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整治,持续运用好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微信群等,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有针对性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具体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洮南市那金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