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那金镇村级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发〔2024〕5号
各村党支部:
经研究,现将《那金镇村级重点工作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洮南市那金镇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那金镇村级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镇域内所有行政村。
二、考核指标体系
(一)考核内容
镇党委、政府明确各行政村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上级业务部门(单位)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指标制定
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后确定考核指标,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度调整1次,具体内容以考核细则为准。
(三)赋分标准
根据各项工作既定指标对各行政村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基础工作满分100分;领导对各行政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满分100分。
(四)加减分、降档
1.加分项
村干部、党员个人、村集体或村内单项工作受到洮南市及以上部门表扬、表彰的,每次加2分,多个部门同一事项多次表彰的,不累计加分。
2.减分项
村干部、党员个人、村集体或村内单项工作受到洮南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同一事项多级通报批评的,不重复扣分。
3.降低档次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不实的,因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本村村书记被追究责任的,在正常档次的基础上降低一个考核档次。
4.“一票否决”和“一票否优”
因本年度发生重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不作为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事故,本村“两委”成员被追究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乡村振兴工作一致认为开展较差的村,实行“一票否优”,本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通知
由镇党委将考核细则、相关细节以正式文件下发各行政村,确保各行政村提前知悉考核内容。
(二)目标考核
每年1月中旬开始,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有关站所人员,按照考核细则,对每项指标完成的数量、时限、质量和效益等进行逐项考核,每年12月底或次年1月上旬形成考核分值。考核过程中涉及相关数据或实际走访,被考核行政村需积极配合。
(三)领导评价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党委会形式征求班子领导意见,以满分100分为基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结合各行政村承担全镇重点工作任务及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给出评价分。
(四)综合评价
镇考核组对目标考核分、领导评价分、加减分进行汇总,按照(目标考核分*70%+领导评价分*30%)+加减分的计算方式,形成考核总分。按照90分以上、80-90分(不含90)、70-80分(不含80)、及70分以下,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依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行政村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行政村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行政村,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行政村,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对村书记予以免职处理。
(五)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资发放重要依据。在村集体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1.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的,在村干部基本工资正常发放的基础上,可将村集体资金拿出2万元作为村干部绩效,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发放;
2.年度考核档次为良好的,村干部基本工资正常发放的基础上,可在村集体资金中支出1万作为村干部绩效,履行程序后发放;
3.年度考核档次为合格的,村干部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4.年度考核档次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基本工资按照80%比例发放。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把考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镇党委对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专人逐项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任务落实,精心组织各站办所将对各行政村的考核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全镇村级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工作,各行政村提供的考核数据、材料要真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那金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