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南市城乡低保行业收入测算标准(2023年)的通知
万政发〔2024〕5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万宝镇城乡低保行业收入测算标准(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万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万宝镇低保行业收入测算标准(2023年)
一、务工收入评估标准
2023年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按1540元/月计算,外出务工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林业收入评估标准
(一)苗木种植
以杨小苗为例,每公顷投入(种穗20万株*0.06元/株,人工费15000元,肥2000元,其他10000元)3.9万元;产出苗木(11—13)万株*0.6元/株,每公顷毛收入7.2万元。每公顷育杨小苗净收入3.3万元。
(二)用材林收入
以杨树为例,1年至20年没有收入;21年以上林份,每公顷1000株,每株100元,公顷收入10万元。
(三)果树收入
以李子为例,1—2年生,无收入;3—5年生,每公顷800株,每株果树产果20斤,果每斤2元,收入3.2万元;6年生以上,每公顷600株,每株产果100斤,果每斤2元,收入12万元。
三、畜牧业收入评估标准
(一)牛
奶牛:-5000--4000元
基础母牛:-1500--1000元
育肥牛:-3000--2000元
(二)猪
能繁母猪:-2000--1500元
育肥猪:-600--400元
(三)羊
基础母羊:200-300元
育肥羊:50-100元
(四)鸡、鸭、鹅:5-10元
(五)狗、兔:15-20元
(六)马、驴:1000-2000元
牛,猪作为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基础设施投入大,价格随市场波动大,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综合评估其价值。
四、农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
(一)水稻种植亩产1400斤,产值2240元,纯收入520元;
(二)玉米种植亩产1250斤,产值1180元,纯收入500元;
(三)大豆种植亩产280斤,产值616元纯收入350元;
(四)谷子种植亩产350斤,产值870元,纯收入620元;
(五)高粱种植亩产850斤,产值1540元,纯收入1100元;
(六)绿豆种植亩产140斤,产值720元,纯收入410元;
(七)薯类种植亩产4800斤,产值5200元,纯收入2100元;
(八)花生种植亩产530斤,产值2100元,纯收入1500元;
(九)蔬菜(白菜)种植亩产21000斤,产值4200元,纯收入3200元;
(十)西瓜种植按亩产7000斤,产值3500元。纯收入3000元。
五、土地转包
转包耕地的,新丰、河南、三发、永红、二龙、煤窑、永久、宏山村每公顷4000元,前进、兴仁、西太平、北太平、红旗、碱土、共同、德发、光华村每公顷3000元。
自种耕地(承包耕地林地)的,以实际净收入为准。
六、赡(抚、扶)养费
1.赡(抚、扶)养费,一般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判决书、协议书等)确定的金额认定。
2.无明确法律文书且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采取定额标准核算;原则上每个(抚、扶)赡养义务人按每位被赡(抚、扶)养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评估测算。
3.无明确法律文书且有固定收入的,每个被赡(抚、扶)养人的赡(抚、扶)养费可以按扣除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2倍低保标准以上部分的30%计算〔赡养、扶养、抚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当地2倍的低保标准)×30%÷赡养、扶养、抚养人数〕。
4.赡(抚、扶)养义务人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可不计算该义务人家庭的赡(抚、扶)养费。
5.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农村:16284元、城镇:29312元),且其财产符合我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不计算该义务人家庭的赡(抚、扶)养费。
6.实际得到的赡(抚、扶)养费高于上述核算数额的,按照实际得到的数据计算。
七、特殊情况
有劳动能力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劳动,且收入无法核实的,按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其本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