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6253H/2021-07073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万宝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发〔2021〕5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索引号: 11220881013596253H/2021-07073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万宝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南市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发〔2021〕5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印发洮南市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政发〔2021〕54号

各村、社区、各驻在单位:

  根据《洮南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洮南市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万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发病风险,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吉林省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洮南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一、接种原则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免疫接种在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 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2剂次新冠灭活疫苗和 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中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 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 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 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 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 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二、目标人群

  (一)重点人群。优先在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加强免疫,范围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电〔202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2号)。包括涉进口冷链物品的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信相关一线人员等。

  (二)高危人群。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等因素,扩大加强免疫范围。

  (三)其他符合条件人群。对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在内地 (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人群和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可按照自愿原则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各村(社区)要有序推进符合条件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抓紧面向重点人群和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高危人群,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的宣传动员,引导目标人群尽早接种,着力推动实现应接尽接、应接全接。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工作形势,增强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实施”的原则,切实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目标,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接种实施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安全、有序、有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

  (二)做好摸排登记和组织发动工作。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政府找人”责任,按照《万宝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清本地18岁以上重点人群接种情况等信息,对完成2剂次接种已满6个月的人群要做到应接尽接。各村(社区)要以村屯、社区为单位落实责任网格,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接种人群全面开展信息采集登记,精准掌握应种人员底数,分类开展登记建册工作,确保摸排数据准、情况明、底数清,实现2021年10月25日前新冠疫苗信息登记工作全覆盖。

  社区、村屯应按照常规疫苗接种点服务范围,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属地居民到指定接种点进行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建立接种档案,列出接种计划,通过基层干部通知到人;疫苗接种点要及时将已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信息反馈给属地社区、村屯,由各社区、村屯反复组织动员,确保应接尽接、应接全接。

  各驻在单位要落实接种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组织做好本单位人员接种信息登记建册工作,并抓紧进行人员发动,确保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所有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全接。

  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登记,并作为基础信息留存备查。人员信息台帐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便于接种工作的整体跟踪推进。

  (三)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各村(社区)、各驻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条线指导的原则统筹做好重点人群组织发动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重点人员、重点单位范围,选派专人负责沟通协调,保障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有序开展。各驻在单位要明确本行业接种要求,安排本单位人员接种情况调查工作,做好宣传动员。

  原则上,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免疫工作由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按照万宝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人员统计分批、有序做好接种工作。

  (四)高危人群加强免疫。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疫情风险,认真落实加强免疫工作,全力开展组织动员,确保疫苗接种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有效巩固疫情防控免疫屏障。对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要全面加强宣传发动,积极采取便民惠民举措,方便群众接种。

  (五)其他符合条件人群加强免疫。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在 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人员接种 原则和要求参照此前制定的疫苗接种相关方案执行,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推进。

  五、安全接种

  卫健部门要坚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逐级做好人员培训,确保接种人员规范操作。要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接种单位要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异常反应应急救治保障。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严把疫苗出入关,严格疫苗流向管理,强化疫苗运输、储存各环节的安全规范管理。疾控机构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接种单位要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各村(社区)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要周密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具体方案,及时报送万宝镇新冠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对接,确保部门协同,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作为疫情防控重要手段,推动本行业(包括行业管理人员)和单位重点人员应接尽接。

  (二)疫苗供应。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 政策,实施加强免疫接种使用的部分疫苗由相关企业免费提供, 按照《关于扎实做好我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5号)等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对相关企业免费提供的疫苗,仅支付接种费用)。

  (三)强化督导评估。万宝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组,督导各村(社区)、驻在单位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督察专班,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期间的督导指导,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接种安全,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重点人群应接尽接。对存在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和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万宝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今年各村(社区)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绩效考核,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赋分。

  (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驻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宣传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公众号、微信群和朋友圈、“大喇叭”广播、组建村(社区)宣传小分队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要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知晓率和接种意愿。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要迅速澄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