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福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福政发〔2024〕6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整洁优美的村屯人居环境,推广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根据《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行)》(吉农居办〔2023〕17号)以及《洮南市农村人居环年)》(吉厅字〔2022〕12号)和《吉林省村庄环卫保洁操作规范(试境治理实施方案》(洮农居办[2024]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和农民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好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探索完善由乡镇、村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垃圾分类主体,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转运至市垃圾焚烧站进行处理的“村收集、市转运、集中处理”、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福顺镇辖区内29个行政村,114个自然屯(苗圃),常住人口34225人,保洁范围内各类道路300余公里。
四、职责划分
一是各村委会负责村屯周边200米范围内(包括辖区内固定/临时垃圾点或垃圾堆)生活垃圾的收集,负责配置保洁员、配备相关保洁设备和车辆管护等工作。同时,负责引导农民进行农村垃圾初级分类,将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定点堆放(堆放点不允许设置在行洪区内和大坝外50米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堆放点需向政府报送、市农居办备案),减少生活垃圾转运量。
二是市政府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及负责镇域内其他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范围内零散垃圾及漂浮物保洁。
三是制定《洮南市福顺镇村屯环境整治督查考核方案》,成立福顺镇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督导小组,实行日督查、月考核、季通报。市农居办将每个月抽取30%行政村开展日常巡查,实现每个季度检查全覆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乡镇交叉互检打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纳入到乡镇绩效考核中。
五、人员及资金安排
(一)保洁人员配置
原则上按照每40户(约12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每个屯最少配备1名保洁员(见附表);保洁员需自带三轮垃圾收集车,平均工资1100元/人/月。
(二)资金安排
保洁相关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配套资金和村集体收入三方面构成,其中: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包括富裕村、庆茂村、粉坊村、庆太村、庆平村、六家子村、幸福村、翟家村、长岗村、草房村、温保村、吉安村、福安村保洁资金全额自行承担,以上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保洁员数量;年收入30-50万元的村,包括春华村、建国村、中心村、如意村、金生村保洁资金村集体承担50%,市财政承担50%;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包括东胜村、德胜村、振兴村、袁家村、富源村、创新村、五家子村、红星村、榆树村、翻身村保洁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六、工作内容
(一)各村委会责任
1、负责村屯内残垣断壁、大型建筑垃圾的清理以及保洁范围内“三大堆”(指柴草堆、土堆、粪堆等)和沉积垃圾日常清理;
2、负责宣传引导农民进行农村垃圾初级分类、自觉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将污水、热灰、杂土、建筑垃圾等倒入桶内;
3、负责环卫作业人员的招聘和岗位确定以及对环卫保洁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奖惩。在聘用环卫工作人员时,优先接收原有的保洁人员;负责保洁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服装(带醒目的警示标志)及其劳动工具的发放等;
4、负责所有受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期间出现的安全责任和人身伤害等由双方合同约定解决。
(二)保洁员管理
1、保洁时间:
4月-10月:7:00—11:00,14:30—18:30
11月-3月:7:30—11:30,13:00—17:00
2、着装要求:上岗时须着标志式工作服,衣着整齐,安全标志明显。
3、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在岗期间作业内容达不到标准、不进行作业或出工不出力状况),不旷工。在保洁期间,勤走动、勤观察,及时清除临时垃圾。
(三)村屯保洁标准
1、实行全天巡回保洁。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证路面无杂草、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碎砖瓦泥土、无塑料袋、无污染积水等,确保绿化带无生活垃圾、路面干净、路缘石干净、树池干净、落水井口干净、沟眼干净、排水沟干净、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张贴的小广告等立面纸质广告。
2、房前屋后无生活垃圾,无粪便、无杂草,周围及下水道保持洁净。
3、胡同、坑边无生活垃圾、无杂草、坑塘内无各种漂浮物及有碍观瞻的废弃物。
4、垃圾桶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且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
5、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绿化带、下水口倾倒垃圾。
6、及时清理铲除村内杂草。
(四)镇区保洁标准
1、保洁方式:实行人工清扫,全天候巡回保洁。
2、保洁要求:
(1)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即路面净、路缘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五无”即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垢积水。
(2)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绿化带、下水口倾倒垃圾、尘土。
(3)垃圾桶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且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4)保洁范围内公路无积存暴露垃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详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方案、考核细则,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管专班,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市农居办做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巡查检
建立长效日常巡查检查机制,由专班牵头,各村配合,通过日常巡查和每季度交叉互检帮助各村发现、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确保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再上一个台阶。各村要保障相关环境整治费用和保洁员工资,确保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度环境卫生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绩效考核。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通过大喇叭、宣传标语、微信群、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垃圾分类”、“爱护环境、人人参与”等精神的宣传力度,从意识形态上转变老旧思想,形成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洮南市福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