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永茂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永茂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茂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洮南市永茂乡;邮编137118;电话;0436-66923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动态、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安排,我乡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精准无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制度审核发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审查内容和程序,强调错敏词、涉及个人隐私等息息禁止公开。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保障。

  (五)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开展5.15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为下次开放日活动提供借鉴经验。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活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工作中缺乏创新。在工作中墨守成规,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创新经验做法。

   二、缺少学习。对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方面有所欠缺,需要加强学习相关工作经验。

  (二)改进情况

   一、学习创新做法。多学习了解其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以便于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学习。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多渠道、高效率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永茂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