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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茂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电子版可在永茂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永茂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洮南市永茂乡;邮编137118;电话;0436-6692375联系人:刘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学习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新举措,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新修订的《条例》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守保密规则,对拟对外公开的而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新修订的《条例》的要求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融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将找准和满足群众需求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式,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着力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明确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本部门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宣传政府信息、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干部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此,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将以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永茂乡人民政府

 2022年0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