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81768984385D/2025-0136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瓦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标      题: 洮南市瓦房镇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索引号: 11220881768984385D/2025-01365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瓦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标  题: 洮南市瓦房镇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洮南市瓦房镇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填报单位:瓦房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  2025年 3月18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房镇
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管理和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等领域的行政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上级权力下放事项。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洮南市
瓦房镇
瓦房村
0436-6632111 http://xxgk.taonan
.gov.cn/zcbm/fgw_
97958/xxgkml/
填表人:李浩旭 联系电话:  18643625635
注:1.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
   2.单位类别:应填写“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执法职责和权限: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4.主要执法依据: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