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镇乡村振兴“百日攻坚”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第一批)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相关政策,推动瓦房镇乡村振兴工作有序进行,现将乡村振兴“百日攻坚”近期8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请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一、防返贫监测工作
1、国家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排查推进要快,9月10日前完成排查,9月20日前完成审核录入;排查对象底数要清,乡村振兴指导员参照“七普”户籍台账,协同管理员对本村实际户数和人口进行再次确认,以系统数据为准,统计出整户死亡、整户失联、重复登记和户籍迁入、新增分户名单,最终确定排查对象是否应排尽排;排查质量要高,发现风险及时研判,做到应纳尽纳,原则上没有监测户在村(春阳)本次排查必须识别1-2户监测户,已有监测户的村应拟定1-2户纳入监测预备人选,本次排查中是否有申请消除风险在监测户(至少识别一年以上),以上三种情况排查结束后报乡村振兴办。
2.吉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监测平台录入工作。乡村振兴办利用两天时间对17个村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孟诗昊负责中片(瓦房村、共和村、悦来村、春阳村),李春悦负责东片(兴盛村、互助村、振林村、福顺村、白塔村),胡健负责西片(怀德村、崇德村、三友村、靠山村),刘思宇负责北片(林海村、道岭村、荣华村、长山村)。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村,及时更新不准确数据,确保关库前完成数据再核实修正工作。
3.重点人群排查工作。9月份,各村基层治理专干和监测员应做好7、8、9三个月的月排查工作。月排查要以上半年排查名单为基础,重点参照每月底部门反馈人员台账,结合村级日常了解掌握重点人员和村民自主申请。总结上次排查情况,个别专干没有亲自入户、情况不熟悉、排查工作不仔细、档案不规范。较好的村:瓦房村、怀德村、长山村,较差的村:道岭村、兴盛村、共和村。
4.防返贫监测专岗管理工作。乡村振兴办围绕防返贫监测工作,制作瓦房镇2024年防返贫监测明白卡(第一期),本周内发放给参与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包村干部、指导员、监测员和排查员,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培训和考核;新调整的监测员(瓦房村、道岭村、荣华村、林海村、兴盛村、福顺村、互助村)由乡村振兴指导员对原监测员所在户收入进行预算评估,重点看收入是否下降,如收入下降明显,及时研究补救措施。
二、脱贫户收入核算工作
1.核算好总收入。依据2023年脱贫户收入统计数据,参照每年的增收15%的比例,核算出2023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年度周期预计增长的总收入,按照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分类设定增收计划。
2、优先核算整户无劳动力收入。乡村振兴办9月3日前将此类人群名单给各村村级指导员、报账员,各村根据名单算出此类人群本年度周期内收入。整户无劳动能力户收入主要包括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要精准,乡村振兴办从各相关部门调取数据提供给各村,各村指导员和专干逐项梳理后,用上年度收支表逐项填写核算收入底稿,底稿核算之后,算出新增收入额度;财产性收入要实事求是,进一步核实好土地承包面积、流转对象和金额;赡养费如实记入转移性收入,填写赡养费必须得到农户认同,原则上不高于上年。
3.重点核算务工人员收入。9月10日前,乡村振兴办要将全镇公益岗位(防返贫监测转岗)台账明细提供给各村村级指导员、报账员,各村根据公益岗名单全口径核算年度收入,优先填写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按照年度周期填写工资性收入,此类人群中如有种养殖收入,一并核算;长期外出务工劳动力(非公益岗位)由村级指导员逐一电话核实务工地点、岗位、年度工资、并讲清奖补政策(1.综合施策人口(综合施策老三星和其他综合施策人口下同)县域外务工年度工资超10000元不足20000元,一次性奖补1000元;年度工资20000元以上,一次性奖补1500元; 2.综合施策人口县域内务工年度工资10000元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 3.非综合施策人口县域外务工年度工资10000元以上,一次性奖补500元;4.非综合施策人口县域内务工年度工资10000元以上,一次性奖补300元。),经核实后的年度工资填写在收支表上,同时收集外出务工佐证材料(用工单位证明、用工协议、缴纳职工社保凭证、银行流水等,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切实存在务工的情况,本人可以向村级填写务工收入情况说明),外出务工户中有剩余劳动力从事种养殖业的,收入一并核算,此项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4.兜底核算种养殖收入。长期从事种养殖业的脱贫人口是脱贫户增收的重要增长点,各村在把握以上三类人群的收入基础上,按预计增收目标,合理核算种养殖业户,确保落实增收制度,关于辣椒种植要精准核算,按补贴的面积,每平支出3.5-4.5元,每平纯收益7-9元,各村积极联系对接订单企业,协调企业在9月30日前将收购辣椒的货款支付或预支农户,完成种植户辣椒销售,确保收入能计入算账周期。
三、消费帮扶工作
各村根据农户现有种植情况,提供出预销售的产品种类数量和价格;四个脱贫村由第一书记联系包保单位,尽快完成消费帮扶工作;其他非脱贫村由包村干部对接乡村振兴指导员所在单位,保障消费帮扶工作稳步进行;包村干部、镇派遣指导员、基层治理专干每人购买脱贫户农副产品200元。另外,镇机关食堂、中学食堂、小学食堂、敬老院食堂分别在悦来村、春阳村、兴盛村、共和村购买脱贫户农副产品1000元。此项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由乡村振兴办调度完成情况。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清退工作
各村应针对防返贫监测专岗之外的公益岗位调整情况,如阶段性公益岗(务工),要建立详尽的台账记录,并妥善完成就业状况的统计工作。
五、务工交通补助和奖补工作
各村指导员、报账员准确核实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收集外出务工相关佐证材料(合同、工资单等),为9月30日前兑现务工收入奖补资金做好充分准备(在务工收入核算中已提及此项工作);
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宣传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到省内县外就业3个月 (含)以上的,年度内可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元;到省内县外就业6个月 (含)以上的,年度内可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600元。省外稳定就业 3 个月(含)以上(可跨年累计)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省外稳定就业6个月 (含)以上 (可跨年累计)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给予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1600元。),确保在9月30日前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至少申报并领取单程交通补助。
六、执证就业工作
一是已取得玉米收割机等重型农业机械操作资质的个体,此类人士可视作持证上岗;二是持续发掘具备就业潜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引导其获取相应证书以促进就业。全镇计划任务32人,每村(林海除外)2人,第一轮考证(8月30日)仅7人(靠山、道岭、白塔各2人,悦来1人),未完成任务的村务必加强动员,组织好人员参加下轮考试。
七、以工代赈
瓦房镇2024年将以农林水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关键行业领域的发展,促进以工代赈项目有效落实。具体涵盖高标准农田建设、造林绿化、中小河流治理、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灌区治理“四好农村路”等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悦来村将由镇级进行包保管理,共和村则由农机站负责,兴盛村则交由小学负责,而春阳村则由中学负责。对于其他剩余的13个村,由各村自行研究规划。全镇以工代赈任务101户,上次(8.26)调度已落实62户,未落实的村本周内完成。按上级工作要求,以工代赈人均增收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各村遵照落实,前期已落实未达标的自行研究补齐。
八、小额贷款
在努力开发新贷户的基础上确保符合条件的还款户及时续贷。目前全镇贷款存量111户545.5万。实际新增30户,顶转贷和转贷81户,22户符合条件未转贷。
新增除振林、三友、林海、道岭为1户,其余村均2户,共30户,超龄5人,怀德村、瓦房村、长山村、白塔村、福顺村各一人。
瓦房镇小额贷款新增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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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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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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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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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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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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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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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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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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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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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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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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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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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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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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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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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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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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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凤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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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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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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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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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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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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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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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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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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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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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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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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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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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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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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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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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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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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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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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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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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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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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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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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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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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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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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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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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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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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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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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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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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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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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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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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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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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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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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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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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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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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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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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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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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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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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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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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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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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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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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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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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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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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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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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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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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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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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转贷31人,符合转贷条件有5人,白塔村1人、道岭村5人、福顺村1人、共和村3人、互助村1人、靠山村1人、荣华村1人、三友村1人、瓦房村1人、兴盛村1人、悦来村2人、长山村2人、振林村2人。
到期未转贷人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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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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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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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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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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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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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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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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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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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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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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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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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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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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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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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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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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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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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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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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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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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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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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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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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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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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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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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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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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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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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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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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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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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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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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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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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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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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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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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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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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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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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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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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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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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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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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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来村
|
钱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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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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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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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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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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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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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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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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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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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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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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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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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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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还款共1人,共和村1人。
小额贷款逾期未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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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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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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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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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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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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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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