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4-03027
分  类: 水利;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4-03027 分  类: 水利;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4〕3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要求,为全面落实《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和《白城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聚焦农民用水市民化,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工程洮南市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完善应急供水体制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为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新洮南奠定农村供水保障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规模化发展原则,统一规划。优先考虑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有条件地区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夯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供水基础;由政府主导,根据各乡镇经济条件和群众用水实际,合理布局区域内的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制订本辖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步实施、分类开展。
  二是坚持县级统管原则,统一管理。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以企业化运营为核心的统一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突出节约用水,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全面保障原则,动态清零。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面推进24小时供水,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定期演练,发生洪涝、水污染等突发供水事件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级监测”,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尊重群众意愿,保证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处置群众诉求,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四是坚持规范化管理原则,统一水价。坚持农村饮用水的公益性兼顾供水企业和农村用户的利益。以促进节约、高效利用为目的,加快形成农村供水水价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专业化管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供水工程水质监测,不断提升供水水质达标率,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1.到2024年底,洮南市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全市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全市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以市为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
  2.到2025年底,洮南市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5%;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计量收费占比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基本实现与洮南市供水同质,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3.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0%以上;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计量收费达100%;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4.同步对标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体系、健全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五同”供水格局,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
  三、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智能化建设。按照“点、线、面、网”结合的方式对联村、单村供水范围进行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区域内的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积极推进数字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逐步实现安防、流量、温度等在线监控监测,智能化供水。
  (二)全面推进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通过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降低工程24小时供水成本;通过更换完善提水设备、更新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水处理能力,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稳定运行条件,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全覆盖。
  (三)全面推进供水工程计量收费。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保本微利”的原则,推进“基础水价+计量水价”,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以企业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实现计量收费,逐村逐户建立用水户缴费台账,推动使用智能水表等计量设备,推广在线缴费等便民措施,确保水费应收尽收,促进节约用水,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依托企业化运营,依法依规推进水费洮南市统管、统筹使用,做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域内平衡;强化水费管理使用,确保水费优先用于工程运行及改造,切实发挥水费应有作用,对水费远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工程,建立水费洮南市级财政补贴制度,保障工程长效运行,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四)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规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用水行为,真正做到“建好、管好、用好”。依据《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以市为单位,建立健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及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抓实抓细乡、村、管护单位及用水户责任。按照“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总思路,通过成立洮南市农村自来水公司或依托城市自来水公司等对工程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五)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依托农村供水监管运管系统,使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APP管理平台”,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提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管护、标准化管理能力。供水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因供水设施维护、抢修需临时停水,应及时通知用水户;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等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排查、常态化暗访,引导用水户参与监督,畅通省区县三级供水举报电话,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六)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编制《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确保水质安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行出厂水日检,其他供水工程每年至少检测1次。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监督管理,设立保护标志,做好隔离防护。建立水质检测监测、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洮南市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部门、乡、村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争取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打捆城乡供水项目,用足用好债券政策,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维修养护资金保障,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洮南市已将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
  (三)开展督查检查。省已将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脱贫攻坚后评估及河湖长制考核。我市督查指挥中心将制定督导方案、考核办法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委会进行督导考核,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