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3893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3893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3〕3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案
  为推动我市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招商引资落地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支持力度,特制定此方案。
  一、支持范围
  招商引资落地我市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没有配给清洁能源开发土地资源的)。
  二、支持内容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新建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按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补助,且最高不超过土地摘牌价地方留存部分。企业完成实际投资30%,拨付应补助资金的50%;完成实际投资60%,拨付应补助资金的100%。
  三、资金来源
  由市财政部门设立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扶持基金,拟定3000万元。
  四、报批程序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提请经济开发区申请奖励,经济开发区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财政等部门执行奖励政策及资金监管。
  五、奖励资金用途
  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改造及产品研发。
  六、本奖励方案,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