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3〕2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白政发〔2022〕17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洮南市2023年预算、决算草案
|
财政局
|
2
|
创建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
工信局、开发区
|
3
|
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自然资源局
|
4
|
2023年洮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项目
|
住建局
|
5
|
《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态环境局
|
6
|
《洮南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
生态环境局
|
7
|
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建设规划
|
商务局
|
8
|
洮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应急局
|
9
|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
应急局
|
10
|
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应急局
|
11
|
洮南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
应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