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2240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未来三年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2240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未来三年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未来三年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3〕1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未来三年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未来三年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实施方案
  为创新土地整治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利用好耕地后备资源,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62号)和白城市《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白政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白城市“一城三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强市战略,坚持严格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更好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护和利用好盐碱地等后备资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以市场为导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政策环境。
  2.以水定地,生态优先。加强项目水资源论证,科学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水资源保障确定盐碱地开发规模。合理确定种植结构,合理安排开发布局,适度有序开发宜耕后备土地。
  3.规划统筹,稳步推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确定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储备库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4.明确权责,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投资主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土地整治项目,明确政府和投资主体的主体责任、权利关系、风险责任及违约责任。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实现合作共赢。
  (三)工作目标。
  利用2023年—2025年三年时间,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统筹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力争3年完成新增耕地5292公顷(7.94万亩),其中水田5033.48公顷(7.55万亩),旱地258.52公顷(0.39万亩)。总投资20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和引进社会资本。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根据我市宜耕后备资源分布及水资源条件,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按计划分年度实施。
  (一)2023年计划在向阳街道、二龙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个,预计新增耕地1066公顷(1.6万亩),其中水田807.48 公顷(1.21万亩),旱地 258.52公顷(0.39万亩)。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洮南市二龙苇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81.34公顷(0.72万亩),估算总投资1.56亿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404.71公顷(0.61万亩)。具体实施时间为:
  2023年1月,完成立项审批和融资工作。
  2023年2—3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批工作。                      2023年4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2023年 5月—2024年12月,完成施工和验收入库工作。
  2.洮南市向阳街道安乐村和文化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304.31公顷(0.46万亩),估算总投资0.68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旱地258.52 公顷(0.39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为:
  2023年1月,完成立项审批和引进社会资本工作。
  2023年2—3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批工作。                      2023年4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2023年 5月—2024年12月,完成施工和验收入库工作。
  3.洮南市二龙乡二龙苇场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规模 473.85公顷(0.71万亩),估算总投资1.55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 402.77公顷(0.6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为:
  2023年1月,完成立项审批和引进社会资本工作。
  2023年2—3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批工作。                      2023年4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2023年 5月—2024年12月,完成施工和验收入库工作。
  (二)2024年计划在二龙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预计新增耕地(水田)2453公顷(3.68万亩)。
  1.洮南市二龙乡二龙苇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规模567公顷(0.85万亩),估算总投资1.73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450公顷(0.68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
  2.洮南市二龙苇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区),建设规模 2392公顷(3.59万亩),估算总投资 7.7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2003公顷(3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
  (三)2025年计划在向阳街道、大通乡、蛟流河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预计新增水田1773 公顷(2.66万亩)。
  1.洮南市向阳街道安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327 公顷(1.99万亩),估算总投资3.52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913公顷(1.37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
  2.洮南市大通乡四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604公顷(0.91万亩),估算总投资1.73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450公顷(0.68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
  3.洮南市蛟流河乡光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574公顷(0.86万亩),估算总投资1.58亿元,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水田)410公顷(0.61万亩)。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实施。
  三、实施模式
  项目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政府财政资金为辅的投资方式进行实施。
  (一)社会投资实施模式。
  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监理、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决算编制与审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选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其技术服务费用由投资主体中标后存入相应的土地整治项目专户,并根据进度情况支付技术服务单位。
  项目完成可研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后,向白城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立项。
  项目立项后,由政府通过公开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政府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由社会投资方按照行业管理规范组织项目建设和管理,开展工程施工、土壤改良、培肥种植和管理等工作,提供竣工验收相关内业资料。社会投资方对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项目预期效益负责。并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一是中间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单元、分部、单位、单项工程验收;二是合同段验收:由投资主体组织合同段验收并开展竣工自检自查工作;三是初步验收: 投资主体组织工程结算,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通过后,下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由第三方开展决算编制和审计工作,报财政部门下达项目竣工决算批复;报请市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四是竣工验收:工程复核单位完成工程复核;由第三方开展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请白城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五是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入库。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核。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新增耕地指标进行初步核定;报白城市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由省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后下达确认文件,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规定负责录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入库。
  (二)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模式。
  使用财政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四、奖补及支付方式
  (一)奖补。奖补标准依据《白城市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奖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支付方式。土地整治项目要求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第一年土壤培肥并组织当年种植,满足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要求的基础上,必须持续完成后三年培肥地力和组织全面种植。市政府按合同约定,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市政府计划支付社会投资方奖补资金的年份,市财政局将该支出资金纳入预算。
  五、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报告评审、立项申报、项目实施指导、对符合条件奖补资金申请的核实及向市政府申报。负责组织项目新增耕地等别初步核定、指标入库备案、地籍变更、指标交易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概算审核和工程结(决)算评审及审批工作、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补偿工作、负责奖补资金列入预算工作、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及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土地征收补偿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土壤质量评定、盐碱地改良技术、农业种植技术过程监管和指导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项目区水资源论证批复、办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护审批及验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工作。
  市林草局:负责项目是否占用湿地、林地和草原的清查、审核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的审核,以及法律相关文件的业务指导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二龙苇场土地清查工作。
  国网洮南市供电公司:负责办理项目用电许可、增容协调、指导电力设计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维稳工作。
  各乡(镇)、相关场站:负责全面理清项目区地块清理、清查工作,确保项目区权属清晰无争议。项目推进过程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新增耕地发包、项目移交后的管护工作。
  洮南东北土地整治集团有限公司职责: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工作。积极谋划国家政策支持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政策性贷款等。负责盐碱地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研、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实施、监理、种植管理、工程复核、耕地质量评定、移交管护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洮南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类资金投入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议定相关重大事项。
  (二)落实经费保障。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前期清查、可研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投资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监管使用制度。
  (三)强化监督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境、安全措施跟踪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七、后期管护
  项目区建成后,对项目区的新增耕地及工程配套设施设备等移交到项目所在地乡(镇)、场站等管护管理,保障土地整治工程长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