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117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3-0117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洮政办函〔2023〕1号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切实加强对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地名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地名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地名工作的质量提升。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抓好地名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适时开展地名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切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规范地名使用,切实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五)统筹地名管理工作其他相关事项。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地名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市监局、市林草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如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根据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须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地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市地名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