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640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640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5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2〕16号)精神,加快推动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健全我市县域流通网络,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消费要素向县域市场倾斜,促进乡村振兴,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根据商务部提出的三个全覆盖和七项约束性指标,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到2023年末,建设县域商贸中心1个、建设县域物流仓储分拣配送中心1个、乡镇商贸中心5个、数据赋能平台1个、22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建设改造一个村级便民服务店和一个快递物流服务站点,做到村村有物流快递站点,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
  三、实施内容
  (一)补齐和强化乡镇商贸中心基础设施和职能。
  择优建设改造5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乡(镇)商贸中心,具体内容如下:
  1.强化网络建设,增强农村流通体系服务能力。
  2.强化基础设施,优化功效服务环境。
  3.加强业态业种,完善功能分区。
  4.加强培育商业文化。
  通过逐步完善以上几项功能,力争将洮南市乡(镇)商贸中心为县、乡、村三级体系提供充分的枢纽效能,并打造成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公共服务中心。
  (二)提高数据赋能功效。
  打造县域商业大数据项目将县、乡、村三级业态与统计监测有效结合,内容如下:
  1.捕捉全域电商行业数据,打破数据孤岛。
  2.动态跟踪县、乡、村三级农产品流通情况。
  3.深度分析挖掘数据,灵活、多维度可视化展现。
  4.为政府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为整体管控提供抓手。
  5.为经营者推送分析结果,辅助经营决策。
  (三)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巩固成果,保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相应配套的乡(镇)物流快递站点按照“村村通快递”的要求,利用市场化手段在行政村设置物流快递收发点,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上下行物流快递全覆盖的同时,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科学有效的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在巩固基本硬件服务能力的前提下着重提升软性服务能力:
  1.智慧物流体系的搭建,挖掘物流大数据的经营分析能力。
  2.全市一张图,为智慧城市提供有效连接。
  3.配送中心和快递站点的无缝联动。
  4.配送中心和快递站点服务负载的提升管理。
  5.硬件和人员管理规范的提升。
  四、项目计划
  围绕完成“三个全覆盖”、七项约束性指标和到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工作目标,根据吉林省商务厅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及《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共计安排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项目7个,拟投资942万元。分别是5个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建设项目,拟投入资金500万元;数据赋能建设项目1个,拟投入资金60万元;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方面安排1个项目,暨县域物流中心改造建设项目拟投入资金382万元;通过市场化手段建设改造县域商贸中心和便利店(详见附件)。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解决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资金管理。
  1.支持方向和内容:支持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支持改造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支持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业化处置设施;支持县域商业大数据项目。
  2.资金补助标准和支持方式: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50%。县域商业大数据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补助上限不超过191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50%;
  (三)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管考核工作机制,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项目审核,在政府网站设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公示相关信息,明确凡是接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主管部门须依法维护信息安全。
  附件: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洮南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docx